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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空气颗粒物监测仪(进口)等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9-07 09: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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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空气颗粒物监测仪(进口)等招标公告环境监测网讯: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环境监测网讯: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气颗粒物监测仪(进口)+土壤水分盐分温度自动测量系统(进口)+全站仪(进口)+自动气象站(进口)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空气颗粒物监测仪(进口)+土壤水分盐分温度自动测量系统(进口)+全站仪(进口)+自动气象站(进口)

项目编号:ZJCT7-ZZZX2019-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71-889553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10号中竹大厦

联系方式:刘先生0571-872063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小姐0571-88955366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幢12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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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特定资格条件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00至2019年09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

行 号:402331001227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递交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可以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幢1210室;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0571-8895536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