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宁夏“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宁夏“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北极星环保网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5号
北极星环保网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国家下达我区节能减排指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立区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新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0.85万吨、1.61万吨、31.47万吨、32.35万吨以内,较2015年分别下降1.2%、0.7%、12.0%和12.0%。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依托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区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深入开展“行业对标专项行动”,加快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综合运用规划、环评、能评等手段,严控石油化工、煤炭、火电、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产业新增产能,除国家另有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依法依规淘汰水泥、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肥等落后产能。(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安监局、质监局,参加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依托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等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12%。(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质监局、统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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