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长春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招标
长春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招标大气网讯: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
大气网讯: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XZB -JL 2019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2565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朱泳龙0431-85231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31-862565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层18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XZB -JL 201916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企业自筹。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工程总承包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26号。
2.4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2.5质量标准:
(1)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及价格。
(2)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或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投标单位应当依法对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部分进行合理分包。其中,设备配套软件的分包商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本项目有关的软件产品证书并且有软件开发及维护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外省提供当地省/市最高等级)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外省提供当地省/市最高等级)的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楼1809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楼会议室。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 朱泳龙
联系电话:0431-852313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层1809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6256508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或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3)投标单位应当依法对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部分进行合理分包。其中,设备配套软件的分包商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本项目有关的软件产品证书并且有软件开发及维护能力。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至2019年08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楼1809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外省提供当地省/市最高等级)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外省提供当地省/市最高等级)的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楼1809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 座1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东岭锅炉房5#炉、6#炉尾部烟气余热回收、低氮燃烧及燃烧优化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企业自筹。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工程总承包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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