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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FOT!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8-22 09: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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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FOT!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111.1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8478.52万元,配套管网总投资为10632.63万元。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本项目的运作方式是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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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即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参加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竞争,以确定本项目中标人。招标文件公示期: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1184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类)

四、项目授权主体: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由其负责清远市清新区本轮次全区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及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建设范围

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的实施范围覆盖清新区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三坑镇、山塘镇5个镇的镇区,计划建设5个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三坑镇、山塘镇5个镇的5座镇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13600m3/d,建设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长度约50.57km。详见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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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总投资

经估算,总投资估算为19111.1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8478.52万元,配套管网总投资为10632.63万元。

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负责,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最终以经财政部门核定的实际发生额为准,纳入项目全部建设成本。

5、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本项目完成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三坑镇、山塘镇5个镇的镇区部分。排放标准现定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排入重要水库和供水通道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地表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竣工环保验收时执行的排放标准以环保批复为准。

6、运营任务

综合考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和社会资本的投资意愿,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建设期从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运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日。项目公司承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维护工作,直至项目正式移交清远市清新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完成之时。

7、本项目运作方式

通过对本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建设运营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进行分析,得出本项目的运作方式是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

注:

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社会资本方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

2.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社会资本方发出的通过资格审查通知;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注: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且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在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2516室、25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2:00~2:3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清远市人民政府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清远市人民政府2号楼一楼东门)。

附件: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国圳、曾洁丽采购人联系人:石健

电话:020-83543324、 83541820

传真:020-8354605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2516、2518室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tc102@126.com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