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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8-12 09: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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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大气网讯:环保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征集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详情如下:

大气网讯:环保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征集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详情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鲁环函〔2019〕254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适应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能力,项目参与人员熟悉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与污染源行业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四)监测方法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或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已经建立并实行了较为完备的监测工作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具备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所必需的条件。

(五)能保证高质量完成标准项目任务和项目相关材料(如编制说明、评估报告、验证报告等)的编写工作,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能达到发布的要求。

(六)承担过我省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工作的单位及拟担任标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没有出现过在未办理项目变更、调整事宜的情况下,拖延或中止项目,无故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七)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经费预算根据项目任务实事求是申报;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

(八)需与其它单位协作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评审。

二、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报送

要求标准项目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请项目申报单位对照《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指南》(附件1),填写《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2019年8月22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申报材料应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介绍标准的编制思路、工作内容与资金需求,包括对拟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科研及标准工作经验、人员安排及经费预算等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法规与标准处 王伟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 话:(0531)66226651

电子邮箱:wangwei04@shandong.cn

附件:1.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指南 

2.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单位申报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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