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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07亿元 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8-09 09: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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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07亿元 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本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拟在耒阳市23个乡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12个乡镇:黄市镇、大义镇、南阳镇、大市镇、夏塘镇、遥田镇、淝田镇、永济镇、哲桥镇、龙塘镇、南京镇、小水镇;二期11个乡镇:大和圩乡、坛下乡、长坪乡、太平圩乡、亮源乡、公平圩镇、三都镇、仁义镇、导子镇、马水镇、东湖圩镇。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600t/d,配套管网总长度85.5km。其中项目一期12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为9000t/d,配套管网长度45.9km,项目二期11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为4600t/d,配套管网长度39.6km。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渠(池)及调节池、取样池、污泥池、综合管理用房、配电间以及其它配套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项目总投资估算30733.73万元。

公告如下:

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局以衡发改审[2019]63号批准建设,并通过耒阳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耒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耒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次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19】0092号,项目编号:HNLWLYPPP-2019-001。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2.项目简介

2.1项目授权主体:耒阳市人民政府

2.2项目采购人: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建设地点:耒阳市

2.4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

根据可研,本项目拟在耒阳市23个乡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12个乡镇:黄市镇、大义镇、南阳镇、大市镇、夏塘镇、遥田镇、淝田镇、永济镇、哲桥镇、龙塘镇、南京镇、小水镇;二期11个乡镇:大和圩乡、坛下乡、长坪乡、太平圩乡、亮源乡、公平圩镇、三都镇、仁义镇、导子镇、马水镇、东湖圩镇。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600t/d,配套管网总长度85.5km。其中项目一期12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为9000t/d,配套管网长度45.9km,项目二期11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为4600t/d,配套管网长度39.6km。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渠(池)及调节池、取样池、污泥池、综合管理用房、配电间以及其它配套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各乡镇建设规模详见表2-1。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30733.73万元(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审计的结果为准)。

1.jpg

2.5 质量(或服务)标准:

(1)进出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处理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进水水质标准以经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为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详见下表

耒阳市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出水水质(mg/ l)

2.jpg

(2)污泥处置标准

项目公司仅负责污泥的脱水及含水率达标后运输至垃圾填埋场,污泥的终端处置由政府负责。项目公司对污泥进行脱水,含水率降至60%后,运输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具体污泥处置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3)恶臭排放、厂界噪声

恶臭排放控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918-2002)执行。具体恶臭排放、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以环境批复为准。

三、运作模式说明

3.1耒阳市政府授权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及移交工作;

3.2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由耒阳市政府指定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设备重置等工作。

3.3项目运作方式:新建子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在建子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

3.4特许经营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整体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各子项目统一进入商业运营开始计算运营期,运营期保持28年不变。)

3.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6资产权属: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各项资产及运营期间更新重置的资产均归属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仅拥有占有、使用、经营、收益等权利,并承担所有资产的维护更新责任。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符合移交标准的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耒阳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3.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约6233.73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出资1元,其余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融资获取。

四、对资格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家成员满足即可):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下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近三个月(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

4.1.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4.1.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1.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

4.1.6投标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 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2)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至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6.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

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必须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登录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及成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视同报名不成功(以投标截止时间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显示的下载文件单位为准),其投标无效;

6.3、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

7.5、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2、本项目接受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资琳

联系地址:耒阳市金阳东路3号

联系电话:188902507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慧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

联系电话:1357527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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