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绍兴柯桥区全域印染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绍兴柯桥区全域印染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大气网讯:日前,浙江绍兴柯桥区印发柯桥区全域印染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大气网讯:日前,浙江绍兴柯桥区印发柯桥区全域印染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全域印染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动印染企业集聚滨海后向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力推进印染产业转型升级省级试点工作,着力打造“绿色高端、世界领先”现代产业集群,根据《绍兴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2018〕58号)、《推进柯桥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9〕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设备工艺
进一步提高印染企业的设备工艺要求,严格设备准入,加快先进设备、技术和工艺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底前,凡列入《柯桥区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的设备全部实施淘汰;未达到国家、省规定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全部实施淘汰。
(二)加强科技创新
大力实施科技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开展印染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科技活动“全覆盖”行动,完善印染行业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式培育机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2%以上,实现市级研发机构“全覆盖”;鼓励优势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建立省级研发机构,力争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4%以上。
(三)加快智能化改造
全面推进印染企业生产制造环节数字化改造,智能化集控。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完成染料助剂自动称量配料输送系统建设;年用能一万吨标煤(等价值)及以上的印染企业按要求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鼓励开展其他重点环节的数字化改造,试样定样鼓励推行数字化分色、测色、配色系统和快捷个性定制系统;节能管理鼓励推行“水电汽气”实时监测节能控制和余热回用系统;生产物流鼓励推行自动集成式仓储物流系统和智能排产管理系统;绿色生产鼓励推行涉气涉水排放数字化检测管控系统和污染源追溯管理系统;智能控制鼓励推行单台机(组)数据自动采集及智能控制系统和印染大数据集成管理系统等。
(四)推进生态治理
1.做好废气治理。严格浆料配制、染色、印花、定型等产臭车间管理,加强废气收集,提高处理效率,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完成定型机废气规范化处置,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定型机废气总颗粒物去除率85%以上,油烟去除率80%以上,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污泥池等)的废气需经收集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要求;染化料存储配料间实现清洁化改造,物料自动化密闭输送。鼓励优势企业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
2.做好废水处理。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要全部实现雨污、清污、废水分质分流,废水纳管排放全部稳定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对碱减量废水、退浆高浓废水、含铬废水等重质污水全部实行分质处理改造;污水池自动化控制加料投料系统实现全覆盖;实行废水排放实时监测。
3.做好固废减量。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实现固废规范化密闭存放;除污泥外,一般固废产生量比2018年减少2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无害化处置率100%;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规范记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注册使用率为100%。
(五)强化安全生产
1.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创建活动。
2.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严格按照区印染行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现场验收及“回头看”检查,实现电子门禁系统全覆盖。
3.做好天然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到2020年底前,全区使用天然气的印染企业须落实天然气使用的相关安全设施及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中面积1000M2以上仓库必须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区内无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慧消防建设和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线路检测。
(六)提高综合效益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升企业综合绩效。到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印染企业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亩以上,鼓励和引导优势印染企业通过“加工转经销”、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等不断做大做强,提升印染企业综合产出效益。
二、政策措施
(一)数字化改造补贴政策
在2020年底前,对印染企业完成染料助剂自动称量输送系统设备改造的(包括染料助剂粉体自动称量设备、染液助剂自动输送设备、自动调浆配液设备、自动化料设备),经区相关部门联合会审验收通过后按其实际投入额(包括软件、硬件投入)的15%给予奖励,每家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政策兑现程序:经核准(备案)并改造完成的印染企业向马鞍镇提出奖励申请,经马鞍镇初审、初验同意后上报区经信局,区经信局组织区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以及相关专家联合会审验收通过后在每年经济政策中予以安排兑现。
(二)完善差别化排放政策
调整现行排污权差别化削减政策为限排政策,对应的排污指标(包括2017年度)实行“冻结”,但暂不变更排污许可证,以保证企业融资质押稳定。对到2020年底前未完成改造提升要求的印染企业,实行排污指标实质性强制削减,淘汰落后产能,核减排污指标后将按环评重新审批,并变更核发排污许可证。
(三)厂房改造更新审批流程
根据《推进柯桥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绍柯政办发〔2019〕1号)精神,由符合条件的印染企业向马鞍镇提出申请,经马鞍镇研究同意后报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柯桥经开区等部门(单位)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对符合改建改造要求的,由马鞍镇提交区规划国土联席审查会议审定后实施。
(四)允许配套后整理项目
允许优势企业配套后整理项目,对连续两年(含)以上综合效益排序为A、B档且自主经销占比达50%以上的印染企业,允许适当增加定型机等后整理设备。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印染产业改造提升工作的补充意见》(绍市提升〔2019〕3号):A档企业,定型机总量按最高不超过50台/万吨核定,B档企业,定型机总量按最高不超过40台/万吨核定(最终核定要以能评、环评为准);对其他提高面料织物品质的后整理项目允许在现有合法产能内进行调整。由符合条件的印染企业向马鞍镇提出申请,经马鞍镇初审同意后报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牵头召集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会商,会商通过的项目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审批。
三、工作安排
分四个阶段:
(一)开展调查摸底(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1日)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案。马鞍镇要落实人员深入企业,对每一家印染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厂房、用地空间、容积率、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以及企业兼并重组意向进行全面精准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调查摸底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送区经信局。
(二)制订整改方案(2019年8月10日-2019年9月30日)
根据印染企业改造提升目标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好切实可行的“一企一策”改造提升方案(详见附件3),经马鞍镇审定后于10月10日前将“一企一策”方案报送区经信局备案。
(三)督促整改提升
印染企业要根据改造提升“一企一策”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在改造提升过程中,马鞍镇要严格目标要求,做好印染企业改造提升的督导工作,抓点设样,做好典型示范。在2019年农历年底前和2020年6月底前,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和马鞍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和职能开展阶段性检查指导,根据《柯桥区印染行业改造提升评分标准》对企业进行中期评估,基本分低于80分或总分(基本分+附加分)低于100分的企业,由马鞍镇和区相关部门加大管理服务,指导企业加大改造提升力度。
(四)完成整改提升。(2020年农历年底前)
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和马鞍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和职能开展检查验收。验收根据《柯桥区印染行业改造提升评分标准》对企业进行评分,得基本分80分及以上或总分100分及以上的企业(其中加*号项为必须完成项实施一票否决),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以继续生产,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直至整改完成,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印染企业改造提升协调会议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印染产业提档升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经信局牵头制定柯桥区印染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并加强指导和督促。马鞍镇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查推进。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和马鞍镇要各司其职,对印染企业改造提升推进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彻底的企业,由马鞍镇出具书面限期整改督办单,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边生产边整改,对拒不执行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用企业负责人约谈,直至停产整治等惩戒措施。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最严格的绿色环保标准,出台马鞍镇印染企业整治提升长效督查管理机制,建立经常性、地毯式检查执法制度,完善环境违法行为巡查和举报机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在日常核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印染企业,一律依法查处。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凡是发生企业环境违法被公开曝光的,全面清理取消对其的各项优惠政策。
2019年7月10日
柯桥区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试行)
按照国际印染行业最新发展趋势,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柯桥区印染产业实际,围绕“绿色高端、世界领先”工作目标,制定柯桥区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一)落后的印染工艺技术
1.多碱、多水、高温、耗时的前处理工艺
多碱、多水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浴比为1:3或1:4时,薄织物烧碱浓度>8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10g/L;常压连续汽蒸工艺,薄织物烧碱浓度>15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20g/L,厚重织物烧碱浓度>30g/L;平幅连续汽蒸前处理,烧碱浓度>50g/L,轧余率>80。
高温、耗时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时,温度>130℃,时间>3h;常压汽蒸前处理,温度>100℃,时间>1.5h;高温高压前处理,温度>130℃,时间>1h。
2.多盐、多水的染色工艺
多盐染色工艺:纤维素纤维活性染料浸染,中深色(染料>6%o.w.f.),元明粉浓度>80g/L(黑色散纤维可放宽至100g/L);
多水染色工艺:浸染,浴比>1:8。
3.重色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
低效率手工台板印花,制网工艺复杂、重色浆、多尿素、耗水多的水洗传统筛网印花生产线。
(二)落后的印染生产设备
1.前处理设备
机电一体化程度低的烧毛机;国产铜板烧毛机;平均耗油量>2kg/km的烧毛机。
亚氯酸钠漂白设备。
未配置碱液自动控制和淡碱回收装置的丝光设备。
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设备。
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缥丝设备。
敞开式前处理设备。
2.染色设备
灵活性差、浴比超过1:8,不能对织物张力准确控制的间歇式染色设备(卷染机,染缸等)。
单元机性能差,稳定性差,效率低,能耗高的连续式染色设备。
未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热能回收装置的水洗机。
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
74型、96型染整生产线。
3.印花设备
圆网印花机:对花精度低(>0.08mm),速度慢(<3500码/小时),张力大、自动化程度低的圆网印花机。
平网印花机:对花精度低(>0.10mm),速度慢(<1500码/小时)的平网印花机。
数码印花机:印花速度<150M2/h的数码印花机。
4.整理、水洗印染设备
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
未配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和不具备自动灭火功能的定型机;箱体隔热板外表面与环境温差大于15℃、未按要求安装废气二级处理和余热回收装置的定型机。
压力控制能力差、左中右压力不均,灵活性、可靠性差的轧车。
5.超期使用设备
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染色机(经改造后水耗、能耗及自动控制技术达到要求的设备可适当放宽)。
已过折旧年限,自动化程度低,结构不合理,能耗、水耗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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