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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7-10 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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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固废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固废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与国家生态试验区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9年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三亚市实际拟定了《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7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88672150,传真:88672235。

电子邮箱:344801628@qq.com.com。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5日

全文如下: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与国家生态试验区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文明水平,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三亚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三亚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生活垃圾现状与分析

(一)生活垃圾的定义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

即湿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饭剩菜、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

即干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等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二)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目前,三亚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但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整体还不完整。生活垃圾分类方面一直存在着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居民产生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以及部分园林垃圾混投、混收、混运及未建立有害垃圾处理终端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虽然在社区、农村、酒店、景区等20家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各区、管委会也完成了部分生活垃圾分类屋的建设,但是居民由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高,并未实现分类投放,其分类效果不明显。

(三)现状分析

1.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

广大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相当薄弱,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也知之甚少,不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必要性,导致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缺乏动力;不知道如何分类生活垃圾,导致分类工作无从下手;同时整体生活垃圾分类氛围不强,未建立垃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导致个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愿普遍不高。

2.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未建立

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中明确指出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然而生活垃圾分类涉及主体众多,从源头分类到分类收运,环节众多,我市还未建立与各个主体身份信息挂钩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传统人力监管很难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日常监管。

3.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传统考核指标,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居民参与率、投放正确率等,缺乏量化考核标准和大数据收集渠道,导致各区的数据无法统计,主要体现在数据统计范围确定不规范、指标定义模糊,考核数据缺乏。

4.公众监督参与渠道缺失

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公众监督力度仍然不够,居民对自己辛辛苦苦分类好的垃圾收运情况不清楚,是否出现垃圾混装混运的情况,这些都缺少参与监督的渠道,积极性也未能充分调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是很大的阻力。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即湿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即干垃圾)”四种分类。

公共机构(主要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部队,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一)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屋),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投放端设备配置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饮料瓶、废玻璃、废纸、废金属(塑料)、废衣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及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屋),并设置比例适合的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农村每户配置一个干湿两用垃圾桶。城市户用垃圾桶自行配置。

2.投放方式

通过入户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从户分类做起,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全市推广。

(二)分类收集

在现有收集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统一各类车辆标识、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1.收集设备配置

全市在现有收集车辆的基础上,增配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车辆。农村部分增加上门收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数量适宜的小型电动车和人员,车上配置干垃圾和湿垃圾两种垃圾桶。

2.收集方式

城市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定时到收集点收集或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进行分类收集。

农村采取上门分类收集的方式,收集农户产生的干垃圾和湿垃圾,在收集过程中收集人员在干垃圾中发现可回收物或有害垃圾,由收集人员再次分类后,按照四分类投递至生活垃圾分类屋或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最后由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再收集。其中,湿垃圾也可待各区建设完成易腐垃圾一体化处理站后,收集至处理站。

收集过程中,四类垃圾必须专车专用,严禁混合收集。易腐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

(三)分类运输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查混运。

有害垃圾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垃圾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易腐垃圾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或易腐垃圾一体化处理站;其他垃圾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四)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处理: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

可回收物处理: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易腐垃圾处理:由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或由易腐垃圾一体化处理站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其他垃圾处理: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五、搭建智慧垃圾分类系统

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的搭建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更高标准、更加严格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更大力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相关要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精细化监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真正发挥数据价值具有重大意义。

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旨在打造“逐级监管、量化考核、科学决策、创新互动”契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坚持量化考核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高标准、规范化、可持续为目标。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业务监管中心和服务于广大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互动中心,集其他相关部门环保、公益、社会服务职能为一体,开创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新格局。具体建设内容有:

(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互动中心

生活垃圾分类具有很强的实施必要性与深远的经济、社会、环境价值,同时也有分类方法、小窍门等常识性信息,需借由多样化的宣传媒介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相关政府机构的资源和职能特点,创新生活垃圾分类互动激励机制,通过构建公众间互动交流参与的平台,两者融合,让公众从线上到线下积极的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活动中来,调动居民积极性,实现全民分类。

(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业务监管中心

建立市级业务监管中心,统一数据统计口径、标准,根据各区环卫信息化的实际现状,通过系统对接或平台端口下放,实时获取各区生活垃圾分类业务数据,减少监管盲点,贯彻量化考核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涉及的各类主体、设施设备等进行数据库管理,并通过基础信息分析和可视化展示,直观呈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和覆盖情况,帮助各级管理部门识别工作重点。

(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分析中心

生活垃圾分类从公众参与到全流程业务监管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建设大数据中心,运用报表引擎及数据挖掘等技术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筛选、整合、计算,直观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变化状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成果进行整合分析,根据城市发展趋势,为下一步工作规划和决策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

(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量化考核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需要全民参与,不断推进的工作,需要建立清晰、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来总结之前工作,规划下一步工作。需要建立统一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结合现场实地考察和线上指标统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智能、量化、综合的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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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标识标志及设施设备样式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志及设施设备样式

一、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标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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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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