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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5.77亿元 河南省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6-05 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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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5.77亿元 河南省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招标公告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河南省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开始招标,本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河南省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开始招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及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确保工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总氮除外),项目概算金额为57695.77万元。详情如下:

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招标公告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19-0310号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处理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254.24亩。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及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确保工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总氮除外)。

<一>设计部分:包括(1)总规模为 15 万m3/d污水处理厂的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审图);(2)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二期 5 万m3/d的预留用地、设备接口及后期排放水质提标的预留空间等规划;(3)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以上规模的相应配套设施的设计等。投标方案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方案、可行性、现状分析及情况、处理规模分析、设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详细分析说明、工艺流程、工艺设计、相关设计图纸、投资估算、运行费用等。

<二>建安及设备部分:包括(1)一期建设规模为 15 万m3/d土建、设备、安装及总体20 万m3/d规模所必须的配套及共用设施部分,并充分考虑二期建设和排放水水质提标的土建、设备接口;(2)电气、自控、工艺、化验、安全、消防、监控等设备及对本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3)承包人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特点提出的能够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投资等有利于项目建设和后期保证运营的合理化建议。(4)厂区绿化、道路、照明等附属配套工程。(5)其他为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配套工作和设施。(6)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自项目建成进水防渗、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运行。

<三>运营部分:在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的运营管理。在此期间,处理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总氮除外)排放,其中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东孟姜女河。(环保验收合格之日指的是项目完工承包方调试完毕后,经环保部门或发包方与承包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出水水质检测合格报告之日。),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排放水质提升和合法合规的污泥处置(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规定的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控制标准执行按脱水干化后含水率小于60%,相应费用含入污水处理运营费中)。

<四>进水水质:CODCr:400 mg/L 、BOD5:100 mg/L、SS: 180 mg/L、NH3-N: 59 mg/L、TN: 70 mg/L、TP: 4.0 mg/L(工业水占比约83%)。

<五>处理工艺:采用“污水处理厂进水—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AO 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消毒池—尾水排放”工艺。注:投标人根据可研报告优化污水处理工艺。

<六>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环保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债券融资+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金额:57695.77万元(其中工程费39648.64万元),债券融资 42580.05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县胜利路以东、青龙路以北、文化路以西、东孟姜女河以南。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通水试运行。

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2)建安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设备采购依据: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之前,承包方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必须提供设备汇总一览表,每种设备确定三家及以上合格设备厂家,鼓风机、潜水泵、电气自控主要配件、潜水搅拌器,其他重要或关键部位设备(污泥脱水干化、臭氧设备、曝气设备、细格栅、电气自控)采用进口、国产或合资一流品牌)。(4)污染排放标准:1、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2、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总氮除外)排放,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5)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要求保修和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要求;设备按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修要求。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和运维资质:

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企业相关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c、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至少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1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1 人、注册结构工程师1 人、注册建筑师 1 人、总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运维负责人1人、环境工程专业1人,各专业设计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若干,且需保证中标后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与中标信息一致,如中标后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招标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具体处罚措施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d、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以来任意连续三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实力,投标截止时间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连续三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各单位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5、业绩要求:

5.1设计业绩: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至今设计的单项污水处理厂业绩项目(规模≥10万吨/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5.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承建有单项污水处理厂业绩项目(规模≥10万吨/天,包含施工或安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

5.3运营业绩: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运营有单项污水处理厂业绩项目(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规模≥5万吨/天)。须同时提供运营中标通知书或政府(有关单位)委托文件、合同。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业绩提供时需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中标后公示业绩。)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各单位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但各项条款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如为联合体报名,只需要牵头人报名即可,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 6 月 4 日8:30时至2019年 6 月 11 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6 月 4 日8:30时至2019年 6 月 11 日18:00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6 月 24 日 9 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地址: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冯亚州

电话: 139373283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6号

联系人:刘星举

电话:18637388288

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