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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责任分工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5-28 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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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责任分工方案导读:遂宁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三线

导读:遂宁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差别化、分区管控的生态环境准入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责任分工方案

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差别化、分区管控的生态环境准入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一)根据全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要求,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优先管控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农用地优先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管理,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严格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产能,原则上不增加产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重点管控区包括城镇空间和工业空间以及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在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时对城镇空间应提出城市发展限制、人口规模、河湖滨岸保护、生活垃圾处理、现有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污染地块治理、再生水利用及燃料限制等方面的要求;对工业空间应严格产业准入,明确污染排放标准、允许排放量、污染物处理效率、单位产值物耗能耗等要求;对于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应提出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执行倍量替代或暂停环保审批的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一般管控区是除上述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在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时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三线一单”应用

(一)强化“三线一单”在空间管控上的应用,采取自上而下(省级层面向市县层面下达管控指标和要求)和自下而上(市县层面分解落实指标要求并报省级层面校验汇总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应用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针对城镇空间开展水、大气、土壤环境空间污染防治。针对农业空间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针对生态空间主要进行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保护和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空间管控、总量管控和产业准入要求充分融入我市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三线一单”优化规划目标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开发规模和结构的作用,配合建立健全遂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

三、贯彻“三线一单”成果,保障规划环评落地

积极利用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规划、项目环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指导,为综合决策提供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

(一)大力建设绿色城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推广新材料环保建材;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公园绿地、绿道绿廊、湿地公园等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

(二)加快传统优势行业绿色改造,推动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有序适度发展新能源,提高全市非工业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低碳高效的交通路网体系,优化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强化路网互联互通,优化交通枢纽布局,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发展绿色信贷,健全绿色担保机制;继续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健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