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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出路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7-08-04 1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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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出路北极星环保网讯:编者按:史上最严的第三批环保督查,让有色金属行业嗅到一丝浓浓的火药味,随着稀土打黑力度的空前加强,电解铝去产能攻

北极星环保网讯:编者按:史上最严的第三批环保督查,让有色金属行业嗅到一丝浓浓的火药味,随着稀土打黑力度的空前加强,电解铝去产能攻坚战加码,废铅酸蓄电池行业违规回收这一行业乱局或也有望继续改善,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为废铅酸蓄电池行业规范回收的出路。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局面令人堪忧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乱象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工信部颁布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指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废铅酸蓄电池有组织的回收率已经超过90%以上,而我国有组织的回收率不到30%。并明确我国还没有由铅酸蓄电池生产商或再生铅生产厂家建成的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回收网络。6、7年过去了,这一有组织回收的比例基本未变。

而据全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协会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全国铅酸蓄电池产量为3.06亿kVAH,同比增长7%左右,2016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高达400万吨,若按上述回收率测算,每年非法流通到市场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令人堪忧。

但由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业准入门槛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也不具备独立建设分布广泛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的能力,加上2015年7月1日起,再生铅企业即征即退50%的税收扶持政策修订为30%,从2016年1月1日起征收了4%的消费税以后,正规铅酸蓄电池企业生产成本两度增加,更纵容了非法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入市,并加剧了环境污染。

据媒体报道,废铅酸蓄电池除部分发生在企事业单位之外(占20%左右),大部分发生在社会源消费领域(80%左右),需要在末端后补市场进行零星收集,而在实际购进中,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收购凭证),从而导致增值税链条断链(或无法结算)。回收环节税票的缺失也对正规企业造成麻烦,阻碍了合法回收渠道的畅通。因为缺少进项税的抵扣,也增加了正规企业的税负,在与个体回收商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此外危险品专用车辆运输价格也远高于普通车辆,这也增加了正规企业参与回收的门槛。

污染倒逼环保政策日益加码

据了解,由于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高发,且废铅酸蓄电池若不按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拆解和回收,可能向环境释放硫酸及铅、锑、铋、砷、镉等重金属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拆解过程是产生污染最严重的阶段。因此,国家对涉铅行业的环境问题,一直是整治、规范的重点,并层层加码。

2011年5月9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涉铅企业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并表示要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2014年,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含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部、公安部和发改委在2016年6月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除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外,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渣、含重金属污泥,经拆散、破碎、杂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蓄电池也属于危险废物。

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明确,具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可以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经营活动。

2016年12月26日,环保部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一步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提出了专业的要求,将废铅酸蓄电池列为重点控制类别,并详细规定了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要求,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

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的政策日益严格并规范。套用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何艺博士的说法,“传统的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经过几年整治,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从整个行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回收利用体系还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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