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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5-11 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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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019年03月1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省

019年03月1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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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为认真贯彻《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将《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印发你们,并结合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进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形势新部署,精准剖析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促进新时期监测事业转型发展。

(二)推进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紧紧抓住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这一龙头,落实落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推进部门间共商共建,推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的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共商协同发展,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布设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工作会商,协同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资源。出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明确由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全省“一个声音”。

共建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要素统筹。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基本建成包括城市空气站、区域站、背景站、超级站、网格化微站、颗粒物雷达站在内的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网;会同水利厅初步建成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网;会同农业农村厅搭建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级政府建设污染源监测体系;会同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构建多层次生态观测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动态趋势。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

(一)实施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能力提升工程,支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在省内各大经济区之间,相邻省(市)新建22个区域站,建立环境空气污染物区域传输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各传输通道上的污染物浓度,监控区域间污染物传输过程,分析区域间污染物传输影响。在重点区域监测机构配备VOCs监测设备,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强化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

(二)实施十大流域水质预警建设工程,提高流域监管信息化水平,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国家支持、省负总责、市县实施”的原则,在十大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上,拟选取县域跨界和出入川监测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站。在泸州、广元、内江、宜宾、巴中、阿坝、甘孜等市(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全覆盖。形成集自动监测、水质评价、目标考核、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于一体的水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全省水环境风险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三)实施环境监测数据畅通工程,推动环境管理转型升级

围绕大气、水、土壤、生态等业务专题开展主题数据资源整合,依托厅数据资源中心,集成市、县级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形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交换共享体系;依托省政务云,依照共享清单,选取具备条件的省级部门开展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实现监测数据系统内纵向流通,部门间横向贯通。

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省各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将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信息、设施设备、运转情况等纳入管理平台,动态更新,远程管理,多向交流。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促进各项监测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推进三项行动,构建全省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推进“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体系建设行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调度各市(州)建立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环境监测质量责任追溯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运行“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平台”,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活动实施“一站式”网上监管,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

推进“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动”,营造依法科学诚信监测氛围。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100家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集中检查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突出问题,惩治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

推进“三大区域中心建设行动”,提升我省监测技术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西南土壤样品流转中心项目建设。会同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完善西南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提高大气、水、土壤和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与核查能力,带动提升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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