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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评价报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3-30 09: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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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评价报告水处理网讯:导读:2018年,全省共监测重点排污单位4515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551家(主要为工业废水排污单位1629家、集中式污

水处理网讯:导读:2018年,全省共监测重点排污单位4515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551家(主要为工业废水排污单位1629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57家、重金属废水排污单位52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68家(主要为工业废气791家、重金属废气排污单位7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07家(主要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714家、其他类土壤排污单位19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8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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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各级环境监测部门按照《2018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等相关要求开展了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现将监测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概况

2018年,全省共监测重点排污单位4515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551家(主要为工业废水排污单位1629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57家、重金属废水排污单位52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68家(主要为工业废气791家、重金属废气排污单位7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07家(主要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714家、其他类土壤排污单位19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89家。

二、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一)有工业废水产生的排污单位

1.达标情况

全省共监测1629家有工业废水产生的重点排污单位,总体达标率为94.4%,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85.3-99.7%,涉及38个行业大类,达标率范围为85.2-100%(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达标率85.2%)。


图1 工业废水行业分布及达标情况

与上年相比,全省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达标率上升了5.0个百分点。

各设区市中,绍兴、衢州和舟山达标率有所上升,升幅为0.3-21.7个百分点,其余各市下降0.2-5.0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交通运输设备制作业达标率持平,纺织业、医药制造业和金属制品业有所上升,升幅为2.0-9.8个百分点,其余行业下降0.1-14.1个百分点。

图2 工业废水各设区市达标率变化情况

图3 工业废水各行业达标率变化情况

(二)超标分析

2018年,存在监测超标的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共182家,其中绍兴、嘉兴2市超标企业占比较高,分别为41.8%和17.6%。超标行业中,纺织业超标企业数最多,占比达71.4%。超标指标中,总锑和苯胺类超标企业数较多,分别占40.7%和36.3%。

图4 工业废水超标行业分布图

图5 工业废水超标超标分布图

(二)污水处理厂

1.监测情况

全省共监测污水处理厂357家,日均处理水量合计1282.9万吨,总体运行负荷87.6%。各设区市日均处理水量范围为15.1-286.4万吨,运行负荷范围为72.0%-92.9%。

按设施类型,城镇和工业污水厂分别为301家和56家,日处理水量为1114.3万吨和168.6万吨,运行负荷分别为89.5%和68.2%。

图6 全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组成情况示意图

与上年相比,全省污水厂日均处理水量上升了92.9万吨。除嘉兴下降2.2万吨/日外,其余各设区市均有所上升,升幅为0.4-22.6万吨/日。

2.监测达标情况

按“达标率=达标水量/实际处理水量”方式评价,2018年全省357家污水处理厂总体达标率为94.1%。其中城镇93.3%,工业99.7%。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83.3-100%。

与上年相比,全省污水厂总体达标率下降了3.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下降了4.7个百分点,工业上升了7.9个百分点。

各设区市中,杭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和舟山达标率有所上升,升幅为0.2-11.6个百分点,其他各市均有所下降,降幅为0.8-15.0个百分点。由于2018年开始,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按照一级A标准进行评价,因此沿海地市达标率降幅较大。

图8 各设区市污水厂达标率变化情况

3.监测超标情况

2018年存在超标排放的污水厂共63家,超标水量共计76.7万吨/日,占实际处理水量的6.0%。各设区市中除杭州、湖州和绍兴外,其余各市均存在污水厂排放超标情况,其中温州超标水量占比较大,占到全省超标总水量的31.7%。

开展监测的各指标中,有12项指标存在超标,其中悬浮物为首要超标指标,涉超标水量46.7万吨/日,涉超标污水厂26家;其余超标指标按超标水量排序依次为粪大肠菌群数、氨氮、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镉和总镍。

图9污水厂超标指标分布图

(三)有重金属废水产生的排污单位

1.达标情况

2018年度全省共对有重金属废水产生的523家排污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总体达标率为98.9%,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96.1-100%,涉及20个行业大类,达标率范围为78.0-100%。


图10 重金属废水行业分布及达标情况

2.超标分析

2018年存在监测超标的重金属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共14家,其中宁波4家,温州4家,台州和丽水各2家,嘉兴和绍兴各1家。超标行业为金属制品业(超标企业数8家),纺织业(2家),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各1家)。超标的重金属指标为总铬、总镍、总铝、总铜和六价铬;超标的非重金属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氯离子和氟化物。

图11 重金属废水超标行业分布图

图12 超标的重金属指标分布图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全省共对4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监督性监测,其中湖州2家废水不外排(灌溉农田、进入鱼塘等)不参与评价,其余40家废水总体达标率为97.3%。杭州市2家(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温州市1家(超标指标为粪大肠菌群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三、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一)有工业废气产生的排污单位

1.达标情况

全省共对有工业废气产生的791家废气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总体达标率为97.2%。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80.5-100%,涉及32个行业大类,达标率范围为66.7-100%(其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监测1家,达标率为66.7%)。

图13 工业废气行业分布及达标情况

与上年相比,全省废气重点排污单位达标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

各设区市中,舟山达标率持平,温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和丽水达标率有所下降,降幅为0.8-19.5个百分点,其余各市上升0.9-2.8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达标率持平,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上升0.4个百分点,其余行业下降1.3-16.0个百分点。

图14 工业废气各设区市达标率变化情况

图15 工业废气各行业达标率变化情况

2.超标分析

2018年,存在监测超标的工业废气重点排污单位共38家,其中排名前三的为丽水9家,占比23.7%;温州8家,占比21.1%;绍兴7家,占比18.4%。超标行业中,塑料制品业超标企业数最多,占比31.6%。超标指标中,颗粒物超标企业数最多,占比28.9%。

图16 工业废气超标行业分布图

图17 工业废气超标指标分布图

(二)有重金属废气产生的排污单位

2018年,全省共对废气重点排污单位中有重金属废气产生的77家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总体达标率为100%。

四、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一)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

1.总体情况

全省共对土壤重点排污单位中的714家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对外排的废水、废气指标进行监测),总体达标率为98.0%,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94.3-100%。

41家排污单位出现超标现象,其中废水27家,废气14家。废水主要超标行业为金属制品业9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8家;主要超标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总锌、总铜、总有机碳、总氮、总铬、总镉、氯离子、可吸附有机卤素化合物(AOX)和总锰等。废气主要超标行业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6家;超标指标为一氧化碳、二甲苯、氯化氢、二噁英类、二甲基甲酰胺(DMF)、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甲醛、铬酸雾和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2.废水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中涉及废水排放监测577家,达标率为97.9%。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95.0-100%。金华、衢州和舟山达标率为100%,其余8个设区市均出现了超标现象。

3.废气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中涉及废气排放404家,达标率为98.1%。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83.3-100%。杭州、金华和舟山达标率为100%,其余8个设区市均出现了超标现象。

(二)其他类土壤重点排污单位

全省共对土壤重点排污单位中的193家其他类排污单位(不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达标率为94.5%。其中涉及废水排放170家,达标率为97.9%;涉及废气排放96家,达标率为89.3%。7家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出现超标现象,为湖州3家,丽水2家,金华和台州各1家;超标行业为金属制品业3家,纺织业、环境管理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和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各1家;超标指标为总氮、苯胺类、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铬和六价铬。14家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出现超标现象,均位于丽水市;超标行业为塑料制品业10家,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和化学纤维制造业各1家;超标指标为二甲基甲酰胺(DMF)、颗粒物、二氧化硫、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和铬酸雾。

五、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全省共对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中的189家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达标率为96.6%。其中涉及废水排放162家,达标率为92.0%;涉及废气排放67家,达标率为99.5%。13家医院废水排放出现超标现象,分别为温州11家,湖州1家,绍兴1家;超标指标为粪大肠菌群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p H值。杭州市1家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废气排放出现超标现象,超标指标为氮氧化物。

六、监督性监测超标处理情况

2018年,全省共存在531家·次监测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以排污单位的超标次数统计),其中涉及工业废水250家·次,工业废气43家·次,污水厂136家·次,重金属15家·次,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48家·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3家·次,其他单位36家·次。环境监察部门已报送402家·次企业超标处理情况,具体为:杭州市已立案查处23家,其他处理情况5家;宁波市已立案9家,限期整改19家,行政处罚1家,其他处理情况3家;温州市立案处罚19家,责令整改33家,其他处理情况34家;嘉兴市立案查处43家,其他处理情况10家,限期整改1家;湖州市已立案查处21家,责令整改2家;绍兴市已立案查处51家,其他处理情况36家;金华市立案查处3家,其他处理情况1家;衢州市立案3家;舟山市立案处罚4家,要求整改4家,其他处理情况1家;台州市立案查处15家,责令整改17家,其他处理情况22家;丽水市责令整改11家,立案查处2家,其他处理情况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