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河北1市发布通知,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3-27 1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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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市发布通知,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会商研判,预计3月27日起,我市扩散条件总体有利,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27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一、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应急响应解除后至3月31日,全市钢铁、焦化、铸造、火电、炭素、砖瓦窑(矸石砖)、石灰、粉磨站、岩棉等行业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方案和《邯郸市2019年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9〕55号)中确定的各项管控措施。二、严格复工验收由市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实行逐工地验收,达到“6+2个百分百”要求的方可复工,并严格管控;市主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必须与市建管办和市空气质量保障中心联网,实现实时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所有拟开工的工业企业逐设备、逐环节、逐生产线进行复工验收,无组织排放治理、治污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达到环保要求的,方可开工。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高限处罚,停工整治,并追究属地及监管部门责任。三、机动车继续执行常态化限行措施市主城区机动车继续执行常态化限行措施(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尾号)。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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