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水处理网讯:环保网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农村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
水处理网讯:环保网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农村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按照部署,到2020年,全市农村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总体匡算投资为93亿元。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农村所有中转站除臭设备、渗滤液处理设施全部配齐,非密闭收运设施设备全部淘汰;95%的镇(街道)驻地道路实现机械化保洁;建立废旧农地膜回收利用试点,全市农地膜回收率达到80%;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详情如下:
中 共 济 南 市 委 办 公 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
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济 南 市 委 办 公 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基础,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积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内涵品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根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 〔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提升济南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为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 “四个中心”、建设 “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按照示范引领、特色风貌、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制定不同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目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方法与重点,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 “一刀切”。
2.突出重点领域,有序集中攻坚。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区分轻重缓急,聚焦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禁止违规举债,坚决杜绝 “形象工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保护传统风貌,切实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4.坚持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民意。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5.推进机制创新,确保长效运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建管并重,推动县域统筹规划、镇街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尽快建成投用并长期稳定运行。
6.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省级负总责,市级具体督导推进,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广大农村呈现 “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条件好的村庄,要高标准、整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率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备特色资源,文化底蕴深厚、风貌独特的村庄,要探索建立村庄建设保护红线,推动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充分彰显泉水文化、黄河文化、山区风貌等内涵特质;基本具备条件、亟需改造提升的村庄,要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集中连片打造,对偏远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整治,促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空心化严重、拟搬迁撤并或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要以整治脏乱差、建设清洁家园为重点,原则上不进行大的投入,确保实现人居 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年度有序推进,实现 “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总体匡算投资93亿元,通过争取国家支持补一块、省市县财政拿一块、政府债券筹一块、社会资本融一块、集体经济投一块、群众自筹掏一块 “六个一块”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其中,市级整合各类资金安排比例、指导县区筹资比例参照省级做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所有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1.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加快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和中转设施换代升级,由后装式压缩车逐步代替侧装车等非密闭车辆,提升垃圾密闭收运能力;建设大中型转运站,逐步替代小型转运站,到2020年所有中转站除臭设备、渗滤液处理设施全部配齐,非密闭收运设施设备全部淘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广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新模式。继续推进农村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配备机扫车和洒水车。到2020年,95%的镇(街道)驻地道路实现机械化保洁。(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
2.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
实施农牧循环工程,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鼓励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为原料发展沼气工程,并结合种植业生产需求,强化沼渣沼液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生产。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地膜,开展全生物可控降解农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废旧农地膜回收利用试点,扶持农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地膜回收率达到80%。依托国家、省、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青贮,扶持引导合作社等农业服务组织发展,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和高效化,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选择作物秸秆资源量大、处理利用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试点开展整建制区域性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利用。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建设,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3.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工业固废、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加快清理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特别是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基本消除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 “上山下乡”。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乡水务局)
(二)加快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加快全市农村改厕步伐,2018年,全部镇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19年,全部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0年,全部镇 (涉农街道)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
4.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鼓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和有条件的村庄推进改厕改水同步进行,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单户、多户、整村处理方式,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全部收集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条件的村庄继续选择使用三格式、双瓮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2018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参与部门: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
5.鼓励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对于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的公共厕所。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厕,对未达标的进行改造提升,逐步消除旱厕、露天厕所。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保障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方便实用。对农村公共场所进行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配建厕所。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 (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参与部门:市城管局、市旅游发展委)
6.建立改厕管护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把 “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抓好建设时序和长效管护。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以镇为单位,鼓励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公开服务电话,具体负责改厕后的厕所维修维护、粪液收运以及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科学确定粪渣粪液处理模式,鼓励堆肥厂、有机种植大户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粪液。鼓励各县区探索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周边村庄厕所粪污,推动有机肥还田,有条件的县区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严禁随意倾倒粪液粪渣,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通过建立“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改厕 “有人改、有人管、有效果”。(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55%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7.合理确定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县域村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要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衔接,合理确定各镇 (街道)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布局、规模,科学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小清河流域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市城乡水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
8.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分类区别对待厕所粪污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对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进行经济技术比较研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新型农村社区可以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或接入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格执行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开展农村生活节水行动,加强生活用水循环节约利用,促进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
9.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工业废水乱排,重点保护河湖、山体和天然林,原则上不进行大挖大填。(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参与部门:市城乡建设委)
10.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
(四)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到2020年,35%以上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总数达到350个。
11.实施农村道路 “户户通”工程。大力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开展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网状况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实现穿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全覆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启动实施 “户户通”工程,严格执行 《村庄道路建设规范》,同步设计施工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基础设施或预留管线埋设空间。因地制宜选用混凝土、沥青、砖石、卵石等路面材料,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鼓励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等进行生态化铺装,突出本地建筑风格,避免单调或片面追求标新立异,确保硬化后的道路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群众基本出行要求,避免土地、资金浪费。引导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等特色村庄在道路硬化建设时突出地方特色,采用地方建筑元素,保护和延续村落风貌。村庄街巷硬化重点向贫困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倾斜,到2018年年底实现60%以上贫困村街巷硬化全覆盖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村基本实现村内道路 “户户通”全覆盖。 (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分别牵头负责)
12.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结合多村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旧棚房。整治农村闲置废弃房屋,通过发展精品民宿、集体公共用房等多种方式予以盘活、处置和利用。引导村庄适度建设小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开展美丽庭院、出彩人家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参与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文明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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