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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1-22 0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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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大气网讯: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修订版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

大气网讯: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修订版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苏政办发〔2016〕113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预案体系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

2.2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2.3 专家委员会

2.4 市、县政府职责

2.5 企业事业单位、媒体责任及公众义务

3 预测与预警

3.1 预测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4.2 响应措施

5 应急豁免

6 应急终止

6.1 应急终止条件

6.2 善后处置

7 信息报送

7.1 信息报送要求

7.2 信息报送内容

8 应急保障

8.1 资金保障

8.2 通信保障

8.3 物资装备保障

8.4 应急科技保障

8.5 人力资源保障

9 监督管理

9.1 预案演练

9.2 应急能力评估

10 责任与奖惩

11 附 则

11.1 名词解释

11.2 预案管理

11.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3 预案体系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

(2)区域统筹,属地为主。建立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大气污染程度,统筹实施城市预警和响应。各地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科学预警,积极响应。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技术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整合监测网络,提高预警及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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