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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座垃圾焚烧厂超标排放被举报后的结果如何?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1-18 0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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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座垃圾焚烧厂超标排放被举报后的结果如何?固废网讯:芜湖生态中心长期关注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和环境表现状况。2018年9月,项目团队针对全国垃圾焚烧厂在各省市国控企业信息

固废网讯:芜湖生态中心长期关注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和环境表现状况。2018年9月,项目团队针对全国垃圾焚烧厂在各省市国控企业信息平台上8月份自动监测数据达标情况进行观察,结果发现:全国有12座垃圾焚烧厂存在烟气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情况。

项目团队将此信息整理成12份举报信并于2018年9月27日向相应的环保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条“环境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延期30日”(项目团队至今未收到延期办理的通知)。截止2019年1月4日,项目团队共收到10个环保部门的回复,回复率为83.3%。其中慈溪市环保局和富阳区环保局所确认收到举报信,反复沟通后未给予答复;3座垃圾焚烧厂被行政处罚,7座垃圾焚烧厂超标情况被给予说明,回复情况如下:

一、3座垃圾焚烧厂因超标被给予行政处罚

在收到的10份答复中,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座垃圾焚烧厂8月份烟气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情况得到相关环保部门的证实,同时均被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如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因一氧化碳多次超标,2018年8月被给予30万罚款;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烟气自动监测数据多次超标,2018年8月被要求责令整改;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烟气自动监测数据超标,2018年4月被要求整改。

二、3座垃圾焚烧厂因平台问题而出现超标

在收到的10份答复中,相关环保部门称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3家垃圾焚烧厂因平台问题而出现超标,实际不超标。

永嘉县环保局称“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显示的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氯化氢超标数据是实测浓度,而不是折算浓度。永嘉县环保局已向上级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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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环保局称济宁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显示的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超标)数据未与相关有效数据(济宁市在线监控平台)进行同步。平台现已整改。

舟山市定海区环保局称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气超标因数据链接错误,原链接系统已停止维护故未对企业的停炉、故障等异常信息进行备注和剔除;且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显示的是实测浓度,非折算浓度。现舟山市环保局已与平台运维方协调解决。

三、4座垃圾焚烧厂因处于非正常工况而导致超标

在收到10份回复中,余姚市环保局称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超标是由于其在垃圾炉排炉改造过程中造成的烟气排放不稳定导致的。目前企业已于2018年10月底改造完成并投运,现已达标排放。

相关环保部门称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因垃圾焚烧炉检修、启停炉原因造成8月份部分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且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无法对超标原因进行备注和说明。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针对垃圾焚烧厂处于非正常工况而导致超标的情况也做出了明文规定:

如7.3条规定“焚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尽快恢复正常。如果无法修复应立即停止投加生活垃圾,按照本标准 7.2 条要求操作停炉。每次故障或者事故持续排放污染物时间不应超过 4 小时。”

同时7.4条规定“焚烧炉每年启动、停炉过程排放污染物的持续时间以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排放污染物持续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0小时。”

在此芜湖生态中心建议有关垃圾焚烧厂应做到如下三点,实现精细化管理,减少因停炉检修而造成的烟气超标排放。

一是加强对主要产生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对烟气处理设施定期检修、检测、查漏。确保垃圾焚烧设备、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提高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积极性,形成追责制度,落实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人为原因造成的超标排放。

三是做好垃圾入炉前的预先分拣、破碎工作,避免大块金属、小电器、建筑垃圾等进入焚烧炉而造成损害;并保证垃圾在炉内的充分燃烧。同时控制垃圾焚烧量,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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