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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7-07-11 1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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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印发。根据规划,宁夏将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印发。根据规划,宁夏将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求2018年底前,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10万千瓦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火电企业(含自备电厂)以及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全文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发〔2017〕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为确保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美丽宁夏”建设,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十二五”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1.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全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与2010年相比下降7.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4.1%;黄河干流宁夏段Ⅲ类以上良好水质比例达到100%,其中Ⅱ类优质断面占50%,较2010年提高33.3%;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辐射环境安全;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45.19,比2010年提高6.3%。

2.总量减排超额完成。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21.10万吨和1.62万吨,较2010年分别减少12.11%和10.92%,完成了削减6.0%和8.0%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35.76万吨和36.76万吨,较2010年分别减少6.61%和11.97%,完成了削减3.6%和4.9%目标任务。

3.污染治理力度空前。全区累计投入环保资金367亿元,比“十一五”增加3.16倍。统调火电机组全部取消烟气旁路,建成脱硫、脱硝设施分别占总装机的97.4%和94.3%,21条水泥生产线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均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4座、再生水厂14座,处理能力分别达到109.5万吨/日和46.5万吨/日;73%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成污染治理设施;主动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纳入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

4.生态状况持续好转。全区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增加到12.63%;实行全区域禁牧封育,实现沙漠化逆转,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云雾山、火石寨、南华山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全区国土面积的8.03%;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恢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

5.农村环保走在前列。累计投入资金19亿元,通过“以奖促治”,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2362个村庄实施综合整治。其中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01处,建设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48座、分散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228座,铺设集污管网1692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点)178个,填埋场113座。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6.体制机制日臻完善。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及宁东基地环境保护“三个行动计划”;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环境违法举报制度、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连续推行环保“为民办十件实事”。

第二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由于产业结构倚重倚能造成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将长期存在。

1.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严峻。全区大气环境和局部水体环境质量下降。2015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轻度以上污染天数占26%,较上年增加11天,银川市首次出现连续雾霾天气。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沙湖、星海湖等重要湖泊湿地和清水河(固原段)、葫芦河、渝河等黄河支流水质下降至劣V类,重点入黄排水沟劣Ⅴ类水质断面占72.7%。

2.部分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保护意识不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有8个存在采矿、洗煤、旅游、风电等建设活动,个别开发建设项目甚至侵占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013年以来,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仍存在违法违规的建设活动。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热电联产、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工作任务艰巨;城镇污水收集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较低;工业园区集中治污设施建设滞后,32个工业园区仅11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低。

4.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部分地区、企业存在重开发、轻环保问题;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现有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有3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率仅为49%;农业面源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国控重点污染源烟尘排放达标率仅为83.5%;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途径窄,全区粉煤灰、冶金类废物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低。

第三节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关键期,也是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攻坚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

1.绿色发展成为时代理念。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被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了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的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建设“美丽宁夏”奋斗目标和“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6〕25号),把以生态文明为核心的“美丽宁夏”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和“两山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推动环境保护的坚实思想和行动基础,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和靓丽名片已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识。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社会环保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迅速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高度凝聚。

3.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国家新修订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推行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我区印发了《“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路线图基本绘就。

4.空间规划优化发展格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中央批准我区开展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定位,通过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约束管控,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有利于从源头解决布局性、结构性问题,确保资源环境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发展和空间规划为引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汇聚组织领导推动、工程项目拉动、改革创新带动、基础能力驱动、部门社会齐动五大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建设“美丽宁夏”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统一。

突出重点,改善质量。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把加强污染防治与落实重点项目相结合。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以大投入启动大项目,大项目带动大治理,大治理推动大改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全社会共建“美丽宁夏”的良好格局。

强化法治,筑牢根基。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和环境准入标准,统筹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第三节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2.主要指标。

包括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总量控制和环境风险等四方面共20个指标,各类指标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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