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大气网讯: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朋友们关心的
大气网讯: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朋友们关心的问题。新闻发布会由刘友宾主持。
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也得到媒体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媒体朋友们采写写了大量生动、鲜活、有深度的优秀报道,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首先通报几件我部近期的工作。
一、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生态环境获得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深入总结新形势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部署明年的经济工作,是做好经济工作的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回顾今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生态环境系统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明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一要“坚定信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进展与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二要“保持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要求,更不能走回头路。三要“精准聚焦”。要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四要“协同共进”。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五要“优化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在生态环境执法督察工作中,要像重视群众信访举报一样,重视并解决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既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热情服务。
会议要求,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和发扬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国70周年。
会议要求,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更加坚实的步伐谱写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篇章。
《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刘友宾:
二、《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标志着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法》明确了企业防止土壤受到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的治理责任,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先后出台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用地环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及一系列技术规范,基本建立法规标准框架体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稳妥推动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试点示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的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关准入管理制度。严格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推动科学认识土壤污染风险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刘友宾: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当地时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顺利闭幕。大会如期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全面落实了《巴黎协定》各项条款要求,传递了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积极信号,彰显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势不可逆转,提振了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强化了各方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政治意愿。
卡托维兹大会前,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上号召各方继续本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感,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政治推动力,表明中方对卡托维兹大会的支持,为大会能够取得成功提供了关键的政治引导和推动力。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与法国外长勒德里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二十国集团峰会期间举行气候变化会议,发表新闻公报,重申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支持卡托维茨大会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
卡托维兹大会于12月3日举行了领导人峰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作为中方代表出席峰会,并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副秘书长刘振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埃斯皮诺萨等举行会谈,表达中方将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多边进程、推动卡托维兹气候大会取得成功的态度和立场。李干杰部长还与波兰、埃及、法国、菲律宾等国部长就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卡托维茨大会谈判立场、气候变化合作等问题交换意见。
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团长、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出席大会高级别阶段有关活动和磋商。中国谈判代表团积极维护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根本利益和我发展权益,与各方一道推动大会如期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为大会取得成功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把握好《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的有利形势,继续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大势,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落实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政策措施,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持续推动和引导建设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体系,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多努力和更大贡献。
下面,请长根主任介绍情况。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
两批“回头看”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03个 发挥了震慑作用
刘长根: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高度肯定了生态环境督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这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也将鞭策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今后的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应该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走到今天,得到了在座各位无私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2018年5月和10月,分两批我们对全国20个省(区)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回头看”是对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杀了一记“回马枪”。为了搞好“回头看”,我们想了很多办法。
一是“靶向督察,精准发力”。“回头看”没有搞面面俱到,而是在“聚焦、精准、深入”上下功夫,抓典型,抓关键,抓重点,通过典型,以点带面,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倒逼落实。
二是“一加一大于二”。在“回头看”的同时,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每个省份统筹安排1个专项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相互补充,同频共振,起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督察效果。
三是“抓典型,带全面”。大家应该都有体会,两批“回头看”已公开通报103个典型案例,发挥了很好的震慑、警示效果。进驻期间每天晚上,地方同志都盯着生态环境部发布,案例提到的,说“靴子终于落地了”,案例没有提到的,说“今晚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这是我们经常听到的来自地方的声音。第二批“回头看”反馈时,还会有典型案例公开。
通过今年两批“回头看”,我有几点深切的感受:
一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强,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具体安排部署,长期以来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变。
二是生态环保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生态环境保护也绝非朝夕之功,必须蹄疾步稳,坚定沉着,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寄希望通过一两次督察就解决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需要持续保持督察压力,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生态环保督察绝不能“一阵风”,也绝不会“一阵风”。
三是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期待很高,同时督察工作已经面临进入“深水区”的压力,面临“发现问题难”的压力,也面临自身能力不足的压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在思路、在方法、在技术手段上持续创新,不断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重大改革举措。我们一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项制度“建得好、用得好”的要求,扎实做好今后的督察工作。
下面我围绕生态环保督察有关工作,回答大家的提问。
谢谢!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北京青年报记者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 查处通报典型案例是一种很好的督察策略
北京青年报记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布了不少典型案例,有些案例措辞严厉、不留情面,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在典型案例当中,有不少问题都是之前督察中发现但没有整改到位的,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保证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在第一轮督察经验做法基础上,“回头看”特别注重典型案例的查处公开,两批“回头看”已累计公开典型案例103个,取得很好效果。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提升督察效果。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典型案例的公开,不仅能够精准传导压力,而且能够发人深省,促进地方举一反三,更好地发挥督察效果。实际上,查处通报典型案例是一种很好的督察策略,查处的典型案例,地方不仅立即跟进督察整改,相应开展依法问责,而且能够促使其他没有开展督察的省份感到压力,开展检查、汲取教训,重新检视自身整改工作。所以说,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督察就是问题导向,“回头看”就是要剑指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以及“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可以更直观、更深入地反映这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回头看”的内在要求。
三是加强精准督察。督察不可能发现所有问题,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搞面面俱到。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就是要在聚焦上下功夫、在深入上下功夫、在精准督察上下功夫,抓典型,抓关键,抓重点,以点带面,压实责任,倒逼落实。这是这次“回头看”采取这种工作策略总的考虑。
刚才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有些案例都是反映地方政府知道情况、但是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想说,公开典型案例这是第一步,后面还有跟进措施:
一是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要求地方纳入督察报告,要求地方针对公开的典型案例,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
二是要求地方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对确实存在失职失责的,必须依纪依法问责;
三是建立了一整套重大问题跟踪调度制度,对地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开展季度抽查和相应的盯办;
四是针对整改不力,甚至无动于衷的,将再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采取措施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延伸阅读:
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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