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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11-24 09: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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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文)大气网讯:日前,四川在线发布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大气网讯:日前,四川在线发布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地级及以上城市大气环境达标比例力争超过5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减少16%。到2020年,全省87个国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高于81.6%,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12.8%、13.9%。到2020年,全省大宗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详情如下: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8年11月16日)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持续转变,环境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四川建设扎实推进。

同时,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少数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不够合理,污染物排放处于高位;区域性流域性污染较重,季节性区域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流域水环境污染形势严峻;治理能力保障支撑不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环境监管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全省上下必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标志性污染防治重大战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等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市、县三级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将落实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建立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县清单,实行省直部门、国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与重点县“一对一”结对攻坚。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力量配备,继续夯实网格化监管基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完善交办、巡查、约谈、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定期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约束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为导向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接落实中央出台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奖励激励制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区予以项目支持。

严格责任追究。对市(州)党委、政府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全国生态环境示范区,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地级及以上城市大气环境达标比例力争超过5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减少16%。到2035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2020年,全省87个国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高于81.6%,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12.8%、13.9%。到2035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趋于健康。

土壤环境质量趋稳向好。到2020年,全省大宗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优化空间布局。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类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就此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延伸阅读:

重庆市 四川省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

福建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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