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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答疑纪要(一)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11-21 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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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答疑纪要(一)固废网讯: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固废网讯: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5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8720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南安市湖中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6392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0591-38872076、177595299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申请人:

我司组织的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584的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现就投标申请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一、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5)点投标申请人类似业绩中①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累计年服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600万元(含本数)的项目业绩(合同范围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内容)。请问,我司在同一个项目下分开签订的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合同是否符合业绩条款的要求。

答:单项合同(同一个项目名称、同一个委托方)项下整体或分开签订的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合同符合业绩的认定要求。不同项目项下分开签订的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合同不符合业绩条款的要求。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01室)领取本答疑纪要(一)的文本文件。

招 标 人: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441.71 万元(人民币)


原标题: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答疑纪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