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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大众合资审批通过传言不实 最终审批需静待时日
江淮大众合资审批通过传言不实 最终审批需静待时日 一条《江淮大众合资省级审批通过,新能源合资打破政策限制几成定局》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为流传,随后笔者向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寻求
一条《江淮大众合资省级审批通过,新能源合资打破政策限制几成定局》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为流传,随后笔者向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寻求证实,截至2017年1月17日晚上18点整,江淮官方也未对此事件进行表态。
其实,早在去年的12月28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已经递交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申请书,并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笔者在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看到,目前该申请的办理状态是“进入特别程序”。而文章开头提到的那条新闻,应该是误读了12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以1月17号这第十三个工作日为由揣测得出的结论。
实际上,在政务公开的信息中可以看到,虽然承诺时限为12个工作日,但“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时间除外”,其中特殊程序专家评审需要42个工作日,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这份申请目前办理状态正好是进入“特别程序”,因此笔者认为,关于江淮大众能否成真,还需要静待时日,不过按照目前的各方信息来看,江淮大众成功落地应该八九不离十。
因为就在1月14日举办的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总裁兼CEO海兹曼在谈及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项目时,回应中的高频词是“特殊(unusual)”和“快速(fast)”。根据他透露,大众汽车希望能够在“速度”上实现突破,与江淮的合作项目正在大力迅速推进中,可行性调研即将结束,正在审批,有关的结论即将出台。
无独有偶,在今天出版的安徽商报第三版核心报道·关注栏目中,也刊登了一篇《江淮大众联姻造新能源车》的文章,其中也提到,“推动大众江淮合作项目落地”,并且在文中强调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合作项目,是安徽省实施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一号工程”。
其实早在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视察江淮乘用车生产基地时,江淮就表示出希望和德国大众合作的意愿,对此总理也十分支持,当场表态“刚才你们当中有人跟我说,希望和德国大众合作,我明天中午就会告诉他们董事长。”
由此可见,江淮大众项目的落地应该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虽然按照规定,大众汽车在中国已经拥有了一汽和上汽两个乘用车合资企业,按照惯例不能和第三个中国车企合资,不过,江淮大众项目只会涉足新能源汽车,由此有望突破这一产业壁垒,小编也非常期待最后的佳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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