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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入疆的路有多远?入疆后,又怎样走得更远?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03-16 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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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入疆的路有多远?入疆后,又怎样走得更远?2月17日,新疆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反观国内已经先期推广地区的新能源

2月17日,新疆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反观国内已经先期推广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现状,我们不禁要多多思考提前规划:新能源汽车入疆的路有多远?入疆后,又怎样走得更远?

由于绿色环保、能源价格低的优势,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广受追捧。2015年,随着国家部委和地方层面鼓励新能源汽车组合拳的不断开打,新能源汽车呈爆发式增长。为了推广这种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2月17日,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纵览《意见》,思虑周全、设计超前,不过,反观国内已经先期推广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现状,我们不禁要多多思考提前规划:新能源汽车入疆的路有多远?入疆后,又怎样走得更远?

【消息】

公共机构更新车辆10%须为新能源车

《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起,我区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据悉,从今年起,我区将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试点城镇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邮政、电力、电信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在机场通勤、景区旅游和偏远地区推广应用低速电动汽车,满足新能源汽车多样化消费需求。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意见》还要求各地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基本覆盖试点城镇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车辆密集区域、商住小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与换电站相结合、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合理布局。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塔、分散充电桩、充电站、智能充电桩、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快速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具备条件的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配套保障措施加快推广应用

●落实各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车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充电设施用地和电价优惠等各项政策支持。

●对纯电动汽车按照现行标准中最高级别核发环保标志,环保标志长期有效,无需进行环保检验。

●将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范围内,享受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在立项、规划、用地等环节给予支持。

●以车辆制造供应商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

●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免收新能源汽车新车上牌费用。

【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仅中央层面出台的主要的新能源汽车鼓励及引导政策就有20余项。这些政策广泛涉及了电池、充电桩、限行限购、国家补贴、车船税等方面,几乎涵盖了新能源汽车从生产制造到应用推广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事实上,不仅是各部委针对全国新能源市场给予的政策支持,各地密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扶持和补贴政策也已经成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动力所在。

“我国(电动车)的技术没有过关,之所以有这么大的销售规模,是政策驱动的结果。”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直言。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程惊雷也表示:“2015年有近3/4的新能源汽车销量集中在实行限行、限购政策的城市。有补贴、不限行、不限购是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

2015年国家层面相关政策

●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望各地不限行限购。

●3月24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退坡补贴政策正式出台。

●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5月7日起,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能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6月4日,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1月2日,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十年发展路线图绘就。

●11月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全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视频会,调整公交油价补助政策推广新能源车。

●11月12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工作每年按程序进行一次。

●12月9日,财政部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进出口关税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

●12月14日,国家电网宣布2016年将加速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和重点城市充电网络建设。到2020年,国家电网将在全国累计建成公共快充站1万座,充电桩12万个。

●12月15日,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鼓励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12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充电设施奖励与推广数量挂钩,最高可达2亿元。

●12月28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在京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推广】

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一览

自2015年以来,国家与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标准和政策,全国已有17个省份公布了地方财政的补贴政策。地方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一般应有两大政策:推广实施方案和补贴申领办法,或者推广实施方案应包括补贴办法。除了中央的政策频出台外,各地方城市结合自身实际,纷纷落实推广实施方案。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份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在已发布推广实施方案的地区中,共有17个省份或城市发布了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分别是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山西、陕西、甘肃、山东、贵州、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江苏、安徽、广东以及海南等地区,以上地区将享受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双重补贴。

补贴比例:10地按国家标准1:1给予

从补贴比例来看,上海、甘肃、陕西、山西、海南、贵州和广东等7地,均根据各地方自身实际推广实施方案,其余10个地区均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按照城市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各城市被分成四类地区,广州市为一类地区。广州与惠州新能源汽车补贴不退坡,即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1:1的配套补贴。

据公开资料显示,地方财政补贴上,地方财政补贴的金额最高的为山东和江苏两地,补贴金额可达到6万,同时还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江苏的补贴标准较为特殊,纯电动乘用车按轴承的不同进行补贴,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纯电动专用车的补贴标准则维持不变,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每辆最高不超过6万元。

其他地区中,补贴的金额区间大多在3万-6万之间,北京、天津、重庆、合肥、武汉等城市,均为3.15万-5.4万元,且按照规定,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其他政策: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重点,与此同时,对新能源汽车的相应优惠政策、通行便利也是购车者需要考虑的因素。

据统计发现,目前,以上17个地区中,大多数都有相应的措施。甘肃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还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充电设施补贴及用电价格等一系列的优惠,以及停车费减半、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等通行便利。

以北京为例,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北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自5月7日起,对节约能源的小排量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北京针对纯电动汽车已经推出了不限行的政策,随着接下来免过路费和免停车费政策加入,这些利好政策将进一步刺激消费者的购车热情,并且让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新能源车型在充电、续航里程上的局限。另外,北京市还和部分移动端地图合作,未来会在一些地图APP上标识充电桩位置,北京市也将专门印刷北京充电桩地图供消费者使用。

【思考】

附属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尽管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办法不断推动,但新能源汽车的全面普及依然受到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制约,充电桩远未达到加油站的普及程度成为许多消费者拒绝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原因。此外,有的地方出台了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住宅小区要允许户主在所在车位安装充电桩、在指定时间要覆盖多少公共充电桩等配套政策支持,但这些政策能否在短时间内落到实处,这还是个问号。

现阶段新能源汽车还处于摸索、试验、推广阶段,环保、实用、便利和性价比高是其被认知、被接受的基本条件。而且整车与附属配套设施属于相互依存的关系,两者之中有任一方面拖后腿都会阻碍其整体发展,对配套设施依附度更高的新能源汽车更是如此。

不可否认,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各种附属配套设施也会快速发展起来,市场作用会逐渐显现。但目前新能源汽车还处于萌芽状态,产品也不够成熟,这一阶段需要各方的助力,而且要均衡用力。目前,各方面对整车的支持力度比较大,而且相关标准也在逐步完善,但附属配套设施尚处于“各自为政”的发展状态,最基本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标准也才刚刚发布,其他方面目前更无标准可循。相比较而言,附属配套设施与日常使用紧密相连,甚至会左右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不佳的使用体验既无法建立产品满意度,也无法形成好的口碑传播。

当下,新能源汽车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应受到更多的关注。首先,应建立健全的相关标准,这是基石,只有完善的标准才能提升设施的通用率和使用率。其次,在新能源汽车规模还不大的前提下,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在初期投资不见成效的情况下,会阻碍后续资本的进入,应给予一定的扶持手段。第三,在使用环节应考虑现实情况,减轻使用者的财务负担,尽可能提供便利的使用条件;在附属配套设施建设使用中可以借鉴分时租赁的思路,从产品特性出发给出解决方案。

现有车型未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综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多的北京,市场上的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多在200公里左右,在冬季低温环境下续驶里程大幅下降。记者曾在去年底对北京市纯电动汽车消费市场进行调查走访,发现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冬季纯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缩短、电池无法充满等问题表示不满。而此前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新能源汽车用户满意度仅为65分,较传统燃油汽车低14分,“满意度水平很低”是用户对新能源汽车的总体评价。除了电池问题,诸如车身装备质量差、内饰粗糙、异响明显等问题也普遍存在。电动汽车的质量问题,是决定其消费市场能否顺利打开的重要因素。

有媒体调查发现,即使已经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品牌忠诚度也不高。面对传统燃油车指标屡摇不中的苦恼,眼看着新能源汽车号牌也将成为“供不应求”的稀缺资源,于是更多人选择加入新能源汽车牌照的申请大军,抢占资源,买一辆最便宜的车“占号牌”,等到有质量更好的新能源汽车再置换。同时买了电动车闲置或出租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在一定程度上,这似乎还只是一场看上去很美的号牌“储蓄运动”。因此,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在牌照热的背后并不全是好消息,新能源汽车想健康持续发展,到了该理性思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