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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11-25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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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   汽车资源网从淮北市政府获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2016—2020)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大力发展低碳、高

   汽车资源网从淮北市政府获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2016—2020)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新能源公共交通,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使用和新能源供给设施建设,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65%以上,并给予一定的购车补贴。现摘录政策原文: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2016—2020)的实施意见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精神,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也是衡量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城市道路容量日趋饱和,群众出行不便、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是加快我市转型崛起、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我市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理念,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优先发展、协调发展和良性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线路基本覆盖城区的公共交通体系,公共交通成为广大群众的主要出行方式,公共交通的快捷性、舒适性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 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实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2标台(皖政办〔2014〕41号文件目标:城区人口100-300万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2017年要达到12标台以上,我市目前不足5标台);

  2.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0%;

  3. 城市公交车平均运行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

  4. 实现主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居民最多换乘一次可达目的地,公交车准点率达90%;

  5. 建设和完善与城市公交发展相适应的功能齐全、布置合理的公交枢纽站、首末站、港湾式站台、候车亭(牌)等场站基础设施;

  6. 逐步对部分农村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完善公共交通城乡一体化,推广定制公交等新的运行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

  7. 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新能源公共交通,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使用和新能源供给设施建设,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65%以上;

  8. 建立和完善公交线路运行显示、多媒体综合查询、乘客服务信息、智能刷卡等智慧公交系统,不断提高公共交通调度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计划安排。

  2016年:更新、新增公交车辆140台,新开线路9条,优化、调整线路4条;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4个。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2500万元,场站建设2500万元。

  2017年:更新、新增公交车辆90台,新开线路4条,优化、调整线路4条;建设公交停车场、首末站3个。计划总投资535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2250万元,场站建设3100万元。

  2018年:更新、新增公交车辆140台,新开线路5条,优化、调整线路2条;建设公交首末站、停车场5个。计划总投资735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3500万元,场站建设3850万元。

  2019年:更新、新增公交车辆100台,新开线路4条;建设公交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2个。计划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2500万元,场站建设2400万元。

  2020年:更新、新增公交车辆120台,新开线路6条;建设公交首末站2个。计划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3000万元,场站建设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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