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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部分中重型货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12-19 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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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部分中重型货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电车资源获悉,12月19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印发关于对《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

电车资源获悉,12月19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印发关于对《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原文如下:

关于对《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交通发展水平,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开展中重型货车、班车超低排放区试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拟对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dahbjcz@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生态环境建设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7881815

4.传真:010-67880325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中重型货车、班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交通发展水平,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开展中重型货车、班车超低排放区试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分阶段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实施范围

文化园东路-东环北路(不含)-东环中路(不含)-东环南路(不含)-西环南路(不含)-西环中路(不含)-西环北路(不含)-文化园西路围合区域。

二、管控要求

自2025年7月5日起,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全天禁止国五(不含)以下中重型货车行驶;

2.每日7-10时、16-19时禁止国六(不含)以下中重型货车行驶;

3.全天禁止非新能源班车行驶;

4.全天禁止非新能源的载重3吨(含)以下叉车和施工升降平台使用。

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全天禁止国六(不含)以下中重型货车行驶;

2.全天禁止非新能源班车行驶;

3.全天禁止非新能源的载重3吨(含)以下叉车和施工升降平台使用。

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冷链车等特种车辆,实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大活动保障车辆,必要的城市运行保障车辆以及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受管理措施限制。

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经开区有关政策调整,本措施同步调整,从严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