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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谷县:加快居住区、重点乡镇镇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8-29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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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谷县:加快居住区、重点乡镇镇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电车资源获悉,8月22日,甘谷县人民政府印发《甘谷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重点

电车资源获悉,8月22日,甘谷县人民政府印发《甘谷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

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重点乡镇镇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大力推进充电站建设,有序更新改善车辆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和鼓励公务用车、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80%,新能源出租车比例达到80%。

原文如下:

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甘谷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甘谷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24〕25号)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安排,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做好我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进一步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力争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先进能效占比超过30%、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建材、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绿色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赋能为导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鞋业、服装、农副食品加工业等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老旧设备,更新替换高端先进设备。加快推动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推动华能甘谷电厂进行节能降耗、供热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全县新增数字化车间3个,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个,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3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财政局。以下措施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建筑市政领域设施更新。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对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特别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稳步推进更新、改造或大修;既有无电梯的居民住宅楼,稳妥有序开展电梯加装。对设施老化、不满足标准规定、超过使用寿命的供水、供热、环卫、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积极开展更新。加强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围绕热泵机组、散热器、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提升城市公共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到2027年,建成投运六峰污水处理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3.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大力推进充电站建设,有序更新改善车辆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和鼓励公务用车、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80%,新能源出租车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运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

4.推动农业领域机械更新。提升农业机械动力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下达农机报废资金任务,继续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鼓励农机回收企业推出上门回收、提前预约等便民服务。推广适用小型机械、高性能农机等低能耗电动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推动农田水利节水设施、农村供水设施和防洪设施设备更新。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设施设备更新,开展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控系统。推广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作业水平。2024年至2027年,补贴新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20台,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50台(套)。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2.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县水务局)

5.更新完善教育领域设施装备。以改善办学条件,创建省级优质中职学校为指引,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县职校更新现有教学和信息化设备,实现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支持县职校在教学技能领域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更新不适应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相关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强化实训基地硬件设施建设,增加实训设备投入。到2027年,县职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活力大幅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类型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中小学按照各学科教学仪器配置标准配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6.补齐医疗领域设备短板。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县级医院科学合理配置除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便携式彩超、转运监护仪、新生儿监护、床旁血气分析仪等设备,支持配备中医电、磁、热等特色诊疗设备,加强急诊、重症、中医、老年医学、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县域龙头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配置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以及呼吸机、肺功能仪等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通用和专用设备,提高设施设备适老化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与设备更新,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有序推动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数字化替代,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7.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积极融入“一平台、一中心、三体系、三朵云”智慧文旅总体架构,更新升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智慧管理服务设备。推进全县文艺院团、图书馆、文化馆和15个乡镇综合性文化站的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到2027年,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星级酒店、等级民宿基本实现智慧化。(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数据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积极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线上线下申办业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重点乡镇镇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期注销作废;对临近报废的老旧机动车,鼓励车辆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车辆;鼓励报废回收企业开展上门收车等服务。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设施建设,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运管局、县发展改革局)

9.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通过政府支持、厂家让利、经销商优惠等措施,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享绿色家居焕新季”等促销活动,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落实绿色智能家电购买优惠政策。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示范企业。加快实现家电回收服务城区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配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回收效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10.引导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优惠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提高家装市场供给质量,鼓励家装企业推出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探索住房“以旧换新”模式,帮助居民卖旧买新、缩短旧房出售周期,提高楼市活跃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持续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加快建设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县级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支持引导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布局回收网点,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支持回收企业与物业、环卫、资源利用等单位和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回收追溯系统。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推广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媒介,畅通网上预约、在线估值、上门回收等渠道。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销联社、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建设运营,依托商场超市、商业街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布局建设交易规模大、辐射范围广、产业功能强的车辆、家电、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加快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APP上开发“闲置交易”的二手商品、电子电器交易板块。加强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积极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严格落实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保障公民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13.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通过共建共享、深度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实施再制造。探索开展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14.推进资源化再生利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加速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建筑垃圾等材料的高效再生循环利用,积极谋划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资源集中分拣回收、废旧生产设备再制造等新兴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镍、钴、锂等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5.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修订。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回收等省上标准和重要行业标准修订。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规定,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标准。加强设备及重点消费品国家行业、省上标准宣传,指导相关行业落实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16.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平台,持续推进新产品备案和评优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积极打造标准创新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17.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积极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健全我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省上二手市场建设服务、二手货品品质鉴定、报废汽车拆解、纯电动车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废塑料废橡胶再利用、废纸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等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利用现有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落实。用好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以及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奖励资金、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教育局)

19.加强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开展重点企业精准对接和“台账式”动态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因地制宜创新符合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信贷产品、融资模式和金融服务,按照“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的原则,支持企业获得更高效率、更多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甘谷监管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

2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强化政策宣传,精准推送政策,快速响应企业诉求,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1.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和“统筹保障”原则,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22.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积极开展技术攻关,综合运用“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等方式,支持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机制

23.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甘谷县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各专责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及时对接省上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具体方案、配套政策和项目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4.强化调度评价。县发展改革局要建立定期调度、分析复盘工作制度。各专责组组长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关键问题,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各专责组要对照市上各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各乡镇、专责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责任落实情况评价。

25.积极宣传引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要加强包抓联企业工作,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充分激发企业设备更新和群众以旧换新的热情,着力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