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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8-27 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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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电车资源获悉,8月21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秀屿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就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开展,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

电车资源获悉,8月21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秀屿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方案就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开展,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消费,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需求。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其中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原文如下:

秀屿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规〔2024〕7号)文件精神,抢抓全国范围新一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全方位推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推进先进技术研发和先进设备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幅提高全区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强分类分业推进,结合我区实际,聚焦化工、纺织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企业生产、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将企业技改作为重点方向,深化落实“心”级服务机制,不断推进技改项目提速转段、提增投资、提前投产。(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湄国投经开区、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湄国投经开区、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围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行业全链条应用,实施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数字化强基支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网联。(区工信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产业绿色化转型。围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实施重点项目节能技改,加快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支持重点行业使用先进可靠材料和工艺,开展老旧装置技改,提升安全能力,降低安全风险。(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挖掘建筑节能潜力,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以城镇公共建筑电气照明设施改造为引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并在特定区域加装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建筑屋顶、门窗、外墙保温等重点领域的成熟、高效节能技术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在全区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空气源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有集中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供热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区住建局、发改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摸排编制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清单,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持续实施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加快市政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借助5G网络、大数据、AI技术的发展,积极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实施环卫设施设备改造更新,推动垃圾清运车辆的报废更新。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构建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的城市治理新模式,积极打造“雪亮工程秀屿样本”。(区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商务局、应急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设备更新

1.推动公路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施设备清洁化,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体系。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交通运输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围绕先进设备更新、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重要方向,推进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交通工程机械设备淘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设备等智能设备,推动城市公交、快递、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车替代,因地制宜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推进“电动秀屿”建设。(区交通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船舶更新改造。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船舶,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鼓励船舶更新改造为环保型新材料船舶或资源友好型作业船舶,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智能船舶应用与发展。(区交通局、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经济适用农机装备,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对老旧的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给予补贴。积极向上推荐适合我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装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落实优机优补政策和对节能高效、新能源、新材料的农机装备补贴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推进教育设备更新。全面开展教育领域教学、数字化、科研和后勤设备更新。推动中职学校更新实训设备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备标准化配置。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对照相关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办学评估办法,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强化教育领域创新支撑,推进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强数字化教学设备更新换代,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推进校园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校园开展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的提速升级,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和IPv6支持,统一规划建设校园物联网平台。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能力建设,按照等保要求升级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体系。鼓励学校更新配置先进数字化教学设备,开展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研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智慧教育试点校,科学教育实验校。(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文旅设备更新。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升游客体验感,做强做优文旅发展大文章。加快淘汰落后超期服役、落后低效、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强推动文化旅游设备更新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区文旅局负责)

3.推进医疗设备更新。围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在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等方面加大投入,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推动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的国产化设备替代,推进辖区各医疗机构信息化设备老旧的更新迭代以及机房搬迁,重点推进秀屿区医院、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埭头镇中心卫生院、东峤镇卫生院、平海镇卫生院、南日镇卫生院等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加强设备更新及病房改造工作,稳步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区卫健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持续深化汽车促消费活动,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引导车主在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申领平台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鼓励销售企业开展置换补贴等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换新消费。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参与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区商务局牵头,秀屿公安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通过举办家电节、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营造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浓厚氛围。支持企业进社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在废旧家电拆卸、搬运环节,鼓励相关企业提供免费上门、拆卸、搬运服务。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引导回收企业按规划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因地制宜、按标准分类推进新建和升级改造绿色分拣中心,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提升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覆盖面。(区商务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重点,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对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家装适老化改造、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等给予消费补贴。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促进家电家居等产品消费品质提升。引导家居卖场、销售企业、装修服务公司等主体打造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进社区、进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支持家装企业举办家具、涂料、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等专场促销活动。(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积极推动再生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纳入城市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回收网点示范点,开展电池回收等业务,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区商务局牵头,区工信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平合企业引入第三方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推动旧货交易市场、二手商品网上交易平台等线上线下市场建设,提高二手商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制造。加快秀屿区“无废城市”创建,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建、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推动资源规模化利用、循环化生产和集群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互联网+换新+回收+利用”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推进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以圣元环保、石门澳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等为基础,积极探索工业废弃物循环资源化途径,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支持建设一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加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开展大宗工业固废全过程排查,建立并更新监管清单。[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二)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完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节能标准,特别是纺织、化工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的修订。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鼓励企业入榜“领跑者”榜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企业产品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在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环节以先进标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治理提升,促进消费品装备制造绿色转型。积极衔接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发改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积极参与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并推广应用,畅通企业获取标准的渠道,推动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十五)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大力促进食品加工设备、纺织鞋服机械、仓储物流装卸设备等优势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围绕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方向,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聚力创新转型,综合实施一批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大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支持力度,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推进装备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数智融合,持续为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咨询服务,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智能装备研发应用,依托科研机构开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项目。[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实现制造技术、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突破。开展“光储充检”一体式充电站试点示范,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做强区域品牌。立足我区制造业品牌优势,加大龙头企业培育,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建设,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力度,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全面提升产业技术、工艺装备和环保能效。围绕产品设计、技术标准、装备、工艺、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等环节多点发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加速推进化工、纺织、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夯实质量基础。积极推动我区制造企业主动融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市场的蓝海,鼓励企业抢抓机遇、拓市场,发挥平台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大力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对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保障。(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的副区长牵头,分管教育、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医疗、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区长参加,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加强协同配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我区“1+N”政策体系,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镇、园区要对应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积极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等项目,充分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等各类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统筹协同,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工作。落实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持续落实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断提升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区财政局、发改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金融支持。强化银政企合作,用好用足央行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及时对接银行机构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项目清单,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该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落实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消费贷款的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区金融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流程。对不新增建设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合理路权,为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规范。(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改局、城管执法局、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突破行业发展瓶颈,构建技术与产业相融合的发展支撑体系,持续提供科技创新发展动能。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请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和优秀科研成果在我区转化。[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