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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车企产品可自我检验获“准入公告”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7-13 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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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车企产品可自我检验获“准入公告”电车资源获悉,7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根据意见

电车资源获悉,7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根据意见指出,为进一步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0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办法所称的产品自我检验,是指符合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使用取得国家认可的自有实验室对本企业生产的车辆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自我承诺检验结果真实有效、车辆产品符合准入技术要求,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一种产品准入检验方式。

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8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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