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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调整货车通行政策、财政部预拨644004万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7月政策风向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30 17:00:30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2024年06月30日关于多地调整货车通行政策、财政部预拨644004万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7月政策风向标的最新消息: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在各地的持续落地,国家更是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预计拨款644004万元支持各地政策落实,此举也将有助于新能源物流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各地还陆续调整了货车通


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在各地的持续落地,国家更是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预计拨款644004万元支持各地政策落实,此举也将有助于新能源物流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各地还陆续调整了货车通行时间,部分城市对新能源货车解除限行,市场一片向好。接下来随电车资源一起回顾一下6月份重要行业政策。

国家层面

1.财政部: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全国预拨资金644004万元。

2.工信部: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公称,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二条第(二)项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进行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此次发布的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同时废除。

3.十三部门: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

6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依托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工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提升营运货车节能低碳水平。

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4.工信部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推进商用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研制

6月21日,工信部印发《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围绕固态电池、电动汽车换电、车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前瞻研究相应标准子体系,支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

开展动力电池耐久性、规格尺寸、回收利用等标准制定,以及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一代动力电池标准预研,提升动力电池性能水平。

同时要加快发布实施大功率充电标准配套的控制导引、通信协议以及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等标准,提高电动汽车充电便利性。推进商用车换电安全要求、换电兼容性测试、换电电池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研制,支撑换电模式商业化发展。

5.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告

2024年6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2024年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公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产品性能——电池方面,《规范条件》明确:

1. 消费型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50Wh/L。单体电池和电池组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 动力型电池:分为小动力型电池和大动力型电池。小动力型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70%,电池组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70%。大动力型电池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 储能型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地方层面

1.河南安阳:7月1日实施!调整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措施

6月7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安阳市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管控车辆:柴油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牵引车和挂车)、柴油低速载货汽车等货运车辆(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燃气货车)。

具体禁限行区域为:

1)禁行区:邺城大道、G107、G341、京港澳高速、S301道路合围以内区域(不含以上合围道路)。

2)限行区:西北绕城高速、G341、G107、邺城大道、中华路道路合围以内区域(不含以上合围道路)。

3)禁限行区内国省干道及高速公路不纳入本通告调整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禁行区内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运送用于保障禁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应当为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且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

2.咸阳市主城区:新能源货车不限行

6月17日,咸阳交警发布通告,指出将在咸阳市主城区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微型、轻型货车,新能源货车(不包含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除每日7:00-9:00、17:30-21:00高峰时段禁止在市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其余时间不受禁限行限制(备注:整车长、宽、高均以行驶证“外廓尺寸”为准。中型厢式货车指行驶证“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

3.新能源货车补贴878万元!海南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出炉

6月12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的公示。经购车消费者线上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补贴条件的13881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3476.7万元。其中,第一批拨付车辆(符合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运营服务补贴要求车辆),补贴金额总计8780000元,补贴车辆788辆。

4.广州:货车限行重大调整!7月19日执行!

6月18日,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关于省道S118线从化部分路段分时段实施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具体措施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型及以上货车。

二、限行路段:西起省道S118线广从南路路口以东,东至省道S118线从化区中花路西往东S45从埔高速太平收费站入口以西。

三、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在限行路段通行。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五、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不包括专项作业车,中型及以上货车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5.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6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施行,通告明确:

一、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二、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三、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6.广东推氢能高速示范项目

6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广东省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打造零碳物流的示范标杆。根据《方案》,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项目覆盖广州、佛山、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地,依托沈海高速、汕湛高速等交通大网络,构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促进氢气就地消纳,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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