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能源汽车

四川天全县:新能源轻型货车不限行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5-06 15:00:31
热度:

四川天全县:新能源轻型货车不限行电车资源APP获悉,近日四川天全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指出,轻型货车及新能源轻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不

电车资源APP获悉,近日四川天全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指出,轻型货车及新能源轻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不限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不限行(应避开工作日交通高峰期7:00—9:00、11:30—14:00、17:30—19:00)。

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化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进一步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轻型货车及新能源轻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不限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不限行(应避开工作日交通高峰期7:00—9:00、11:30—14:00、17:30—19:00)。

二、其它中型、重型货车(含新能源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入城通行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申领货车入城通行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适用本通告。

天全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