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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信号!汽车“以旧换新”逐步实施|5月政策风向标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5-01 06: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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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信号!汽车“以旧换新”逐步实施|5月政策风向标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国家联动地方政府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国家联动地方政府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在政策的催动下,预计会有更多车企加入“以旧换新”行列,刺激汽车换购需求。

此外,汽车贷款政策放宽,首次对新能源汽车保险自主定价调整,叠加利好,新能源汽车行业消费有望升级,下面,一起来看下具体措施。

国家层面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文

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2.新能源车险重磅新规要来了!6月1日前实施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下发《关于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首次对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进行调整。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6月1日。通知要求优化新能源车险的基准费率,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电车资源了解到,此次调整最大亮点是:保费的定价系数由原来的“0.65-1.35"变更为“0.5-1.5”。这意味着保费的下限会更低、上限会更高。对于部分险司认定的优质客户,保费可能会更低,而对于高风险客户,险司也可以有理有据上调保费。

3.国家发改委:鼓励内蒙古纯电重卡、换电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氢能、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通知》明确: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内蒙古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有利于引导绿色出行的现代交通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鼓励纯电重卡、换电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加强矿区专用铁路建设。支持内蒙古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交通、电力和能源设施深度融合。

4.汽车贷款政策放宽!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

4月3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地方层面

1.济南市发布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

电车资源获悉,4月26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会发布《济南市新能源建筑垃运输车辆技术条件》,该技术条件规定了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的整车要求、颜色及标识要求、车载智能管控系统等内容。

动力和安全要求方面,纯电动车辆:车辆的动力电池系统采用车载充电或换要求;动力蓄电池的能量密度应大于等于 140Wh/kg;车辆应配备 ABS电子制动系统;车辆应配备行车制动能量回收系统

燃料电池车辆:车辆B级电压电路的防护性能等级应满足IP67的要求;按照 GB/T 18386中4.4.5.3规定的等速试验方法,车辆满载续驶里程应大于等于 530km;燃料电池发动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等于120kw;车辆应配备ABS电子制动系统;车辆应配备行车制动能量回收系统。

2.最高补贴600万元/年!重庆2024年氢燃料汽车补贴标准来了

4月24日,重庆经信委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2024年1月1日起,分别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以及通行便利支持。

其中,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对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与此同时延续加氢站运营补贴,对终端售价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对2024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除了补贴和奖励,重庆还拟对在重庆市注册登记的中型厢式、中型封闭式及轻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受城市货车限行限制;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

3.实施方案发布!天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4月2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组织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争创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优化汽车指标供给,促进汽车增量消费。发挥本市在汽车文化赛事、平行进口车、“老爷车”文化展等方面优势,探索制定改装车标准,促进汽车特色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4.河南:促进汽车以旧换新,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

4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全省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5.成都:到2026年,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

4月16日,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明确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产业全面发展。到2026年,力争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培育不少于5家在产业链核心零部件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带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氢燃料电池成本降幅30%以上,氢气终端价不高于30元/公斤)。打造产业链条完整、技术水平先进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核心零部件和整车研发制造基地。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保持领先。扩大示范应用场景、创新商业模式,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2000辆,重点打造“一廊五路”等绿氢线路成都段,建成全国领先的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重点区域。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加氢设施基本成网。完善制氢、加氢站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在重点发展区域和近郊区(市)县布局建设加氢站,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扩(改)建加氢站。力争建成各类加氢站20座(含制氢加氢一体站5座),形成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规模相匹配的加氢站基础设施网络。

6.广东: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车辆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7.湖南: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领域应用

4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快交通运输设备绿色替代。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充电站(桩)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采购新能源汽车。

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按国家统一标准给予定额补贴。省市联动开展“惠购湘车”活动,办好各类汽车展销会,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等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

8.四川: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

4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加大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力度。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安装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非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6%,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车通行费优惠由6%提高至8%;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30%提高至60%。优惠政策就高执行,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

9.北京: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 80%

4月8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在附件《大兴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中,新能源汽车、氢能、充电桩等相关方面,《方案》明确:

摸排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底数,通过落实鼓励政策等方式推动存量车电动化。 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 池车比例达到 80%。

新增和更新的 4.5 吨以下邮政车(不含机要通信车和郊区邮路盘驳 邮政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市级要求。

落实国四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管控措施,动态建立辖区国四柴油车管理台账。 落实市级《关于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2024-2025 年)》,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落实支持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优先通行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优化新能源轻微型货车车辆办证流程,制定落实区级新能源轻微型货车优先通行一站式办证政策。

10.郑州:积极打造5000亿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

4月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力争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70万辆,带动汽车产量突破140万辆,汽车产业产值增长60%以上,产业集群规模达到4000亿元。

加快推动郑汴洛濮氢能走廊郑州节点建设,力争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8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55座。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鼓励特定领域及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加快汽车换代更新,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小结:各地汽车以旧换新细则逐步出台,将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则和补贴,促进市场消费。加大对新能源物流车的政策支持,有助于推动产业进步,增强产业竞争力。以上便是4月新能源汽车行业重点政策,更多详细内容敬请关注电车资源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