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能源汽车

今日起!贵州实施新一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3-11 21:01:36
热度:

今日起!贵州实施新一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电车资源APP获悉,2月28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

电车资源APP获悉,2月28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从2024年3月1日起,全面推广分方向、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支付方式等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模式,实现路网引流、货车降费目标,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交运〔202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推动贵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和省委、省政府构建物流大通道等要求,在评估上一轮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统筹路网资源,强化运行监测,完善政策引导,全面推广分方向、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支付方式等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模式,实现路网引流、货车降费目标,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统筹考虑全省高速公路路网运行重大战略实施、城镇及产业布局等因素,优化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提高差异化政策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实施分方向差异化收费。积极培育贵阳至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省会城市高速公路物流大通道,促进交通物流提质、降本、增效,助力“黔货出海”“黔货出山”。

1.对贵阳市至粤港澳大湾区方向,通行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在秦祺站、贵阳东站、贵阳西站、牛郎关站、石板哨站、孟关站、庙儿山站、扎佐站,且出口收费站为从江东站的单程单向4-6类货车,在原有ETC用户9.5折、4轴货车8.6折、集装箱运输车辆7折和贵都段8.5折、水都段7.5折等优惠基础上,新增9折优惠。

2.对贵阳市至长沙市方向,通行S36玉盘高速公路贵阳至黄平段、S84天黄高速公路黄平至施秉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3.对贵阳市至重庆市方向,通行G7521渝筑高速公路贵遵复线青山至羊昌段、重遵扩容新蒲至下坪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4.对贵阳市至成都市方向,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清镇至纳雍段、G56杭瑞高速公路纳雍至毕节段、G76厦蓉高速公路毕节至生机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5.对贵阳市至昆明市方向,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清镇至纳雍段、G56杭瑞高速公路纳雍至都格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6.对贵阳市至南宁市方向,通行G69银百高速公路贵阳至惠水段、惠水至罗甸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7.对通行S63凯雷高速公路雷山至凯里方向的单向货车,新增9折优惠。

(二)实施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率。

8.对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贵阳至都匀段的车辆实行8.5折优惠。

9.对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1类客车实行8.5折优惠,其他车型实行7.5折优惠。

10.对通行G78汕昆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段车辆实行9.5折优惠。

11.对通行S77水兴高速公路六盘水至盘州段的车辆实行9折优惠。

(三)实施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对不同车型(类)客货车,以及集装箱、垃圾、邮政运输车辆及新能源货车等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运输效率,助力道路物流运输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12.对1类货车(不含桥隧部分)实行9折优惠。

13.对4类货车实行8.6折优惠。

14.对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预约通行的国际标准集装箱等箱式货运车辆,实行7折优惠。

15.对2类客车实行9.5折优惠。

16.对4类客车实行8.5折优惠。

17.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符合条件的垃圾(指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在20:00-次日08:00时段,实行4折优惠。根据《贵州省邮政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运邮车辆在通行我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时,实行2折优惠。

18.对使用ETC的新能源货车实行8.5折优惠。

(四)实施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实施不同时段差异化收费标准,均衡路网时空分布,提升路网通畅水平。

19.对通行G4215蓉遵高速公路赤水至仁怀段的货车在21:00-次日06: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0.对通行G4215蓉遵高速公路白腊坎至茅台段的货车在21:00-次日06: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1.对通行S62余安高速公路独山至平塘段的车辆在08:00-20:00时段,1类客车实行8折优惠,货车实行9折优惠。

22.对通行S6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的车辆在08:00-20:00时段,1类客车实行8折优惠,货车实行9折优惠。

23.对通行S10印习高速公路务川至正安段的货车在08:00-20: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4.对通行S10印习高速公路德江至务川段的货车在08:00-20: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5.对通行G7521渝筑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复线(青山至羊昌段)的货车在00:00-06: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6.对通行S55赤望高速公路普定至安顺段的客车在07:00-19: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27.对通行S03安顺西绕城高速公路的客车在07:00-19: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28.对通行S30江都高速公路息烽至黔西段的车辆在06:00-18: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29.对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纳雍至织金段单向货车在21:00-次日06: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五)实施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路网通行效率。

30.对使用ETC的车辆,实行9.5折优惠政策,叠加上述差异化优惠政策。

(六)实施鼓励类差异化收费。在实施上述差异化收费的同时,鼓励市县政府、企业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差异化收费。

31.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在不影响路网整体运行效率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多种方式的通行费优惠措施。

32.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与道路客运企业自主协商建立客运车辆通行频次、里程与通行费返利挂钩机制。

(七)有关事项。

1.实施范围。差异化收费政策仅限于通行贵州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车辆。政策执行期间,对新开通的高速公路自开通之日起,分车型(类)、分支付方式自动纳入实施范围。

2.执行方式。除1类货车基础费率9折、4类货车8.6折和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外,其他差异化收费政策依托ETC系统实现,使用ETC的车辆方可享受优惠。专项作业车的优惠标准参照同类型货车执行。

3.其他事项。垃圾和邮政运输车辆实施方式分别延用《贵州省公益类垃圾清运车辆差异化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和《贵州省邮政车辆差异化收费实施细则(暂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指导方案的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差异化收费政策,持续优化服务,确保差异化收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动态评估。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安排,组织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专业技术单位,及时开展路网交通流量及通行费收入等相关情况的监测和分析,评估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效果,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提供支撑。

(三)强化政策宣传。省交通宣传教育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地图导航等工具,强化通行路径推荐功能,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服务公众高品质出行。

本方案从2024年3月1日正式执行,执行时间暂定1年。在此期间,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