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济南: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700座,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
济南: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700座,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电车资源获悉,6月2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方面
电车资源获悉,6月2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构建集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打造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大力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燃油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港口新增作业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依托济南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和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深化完善高效智能交通运输体系,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降低1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加快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要求,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通道,推动铁路专用线向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与充换电站建设,实现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场站、物流园区等全覆盖。推动零碳服务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700座,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
以下为原文节选: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项目供电煤耗必须达到同类型机组标杆水平。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施对标行动,积极推进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和供热煤耗。充分挖掘余热利用潜力,推动莱热入泰、泰热入济、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加快小型燃煤热源点整合提升,打造全市供热一张网。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到2030年,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比2020年降低2%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大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争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开展“光伏+”项目示范,推进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围绕建设“中国氢谷”,重点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莱芜区、钢城区、章丘区打造“一核引领、四区联动”的产业格局,创建黄河流域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发挥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开展氢纯化技术研发,促进氢资源高值化利用。运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大力推广氢能应用,打造制、储、输、加、用氢能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新能源。稳步提升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煤电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改造,探索开展耦合污泥改造。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探索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有序发展风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5.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提升气源保障能力,稳步推进中俄东线济南段、山东环网济南段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增强天然气输配能力,有序推进高压、次高压环网管道建设,实现各区县(功能区)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供气一张网。合理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拓展天然气在热电、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替代应用。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6.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以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序实现碳达峰。
1.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做大增量,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空天信息、基因与细胞技术等未来产业。持续优化存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大降碳工程示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大低碳工艺革新、设备升级等推广应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转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全生命周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加快钢铁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精品钢产业集群。深挖节能降碳潜力,优化炼铁炉料结构,深入开展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技术应用。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大力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产能,加快向高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升级改造,加大节能技改与余热利用力度。加快用能方式改变,推动蒸汽驱动透平向电力驱动转变。以刁镇化工产业园、商河医药化工产业园等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强化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动化工行业集群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整合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广高效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设备和富氧燃烧等低碳技术,提升建材行业能效水平。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产业,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存量项目加大落后产能退出,深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施主要产品能效对标,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坚持节能优先战略,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系统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加大节能高效技术、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加快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能效对标,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市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档案,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积极创建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钢铁、水泥、炼油等重点行业,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综合运用监察、价格、补贴等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用能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将低碳理念贯穿于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城乡建设全过程,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应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稳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材循环利用。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全面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稳步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加快“城市大脑”提升行动,争取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6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化。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节能设计标准,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推动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乡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广电气化大棚、电气化养殖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工程。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以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要求,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通道,推动铁路专用线向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与充换电站建设,实现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场站、物流园区等全覆盖。推动零碳服务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700座,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构建集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打造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
3.大力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燃油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港口新增作业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依托济南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和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深化完善高效智能交通运输体系,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降低1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口岸物流办)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园区绿色循环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创建认定。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建绿色低碳园区。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2.强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提升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建立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技术应用,推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工业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化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禽畜粪便等废弃物全量利用。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3.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多个环节减量化、资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巩固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健全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探索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强综合利用技术开发运用,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等规模化处置、高值化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推行“逆向回收”模式,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提高循环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在科技计划中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系统性研究,加强协同创新。争取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支持,加大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运用快速预审通道,加强低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绿色低碳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载体,发挥产研院创新圈、超算中心创新圈、济南科创城创新圈、山东大学创新圈“四圈联动”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在气候变化成因、生态系统碳汇、碳减排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支持科研院所、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支持院校培养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关键技术、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究。开展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坚持系统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以泰山生态屏障区和黄河生态风貌带为主要生态控制区,以沿河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湖库、水源地为支撑的“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生态格局。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推进荒山绿化、低效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工程,保护山体林地资源和原生地貌,打造生态防护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强森林防灾御灾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公园分级管理,筑牢湿地生态保护屏障,增强固碳能力。践行“绿色园林”理念,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构建城市“绿肺”。大力推广公路边坡植被防护,在铁路、公路沿线大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到2030年,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各项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左右。(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碳汇项目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强耕地保护,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加大增汇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采用间作、轮作、套种等栽培措施,增加农业碳汇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绿色农业投入品开发与推广,深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公众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培养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开展低碳、零碳实践基地教育活动。采取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倡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传播渠道,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倡导社会广泛使用绿色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用好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构建多种低碳场景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减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碳排放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行动。鼓励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绿色低碳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普及绿色低碳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工作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绿色低碳开放工程。加强低碳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绿色贸易体系,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加强交流合作。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活动。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推进中德企业合作区、中欧绿色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创新链供应链合作,培育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国际一流绿色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增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济南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交流合作,带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高附加值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充分发挥济南综合保税区、章锦综合保税区优势,畅通绿色低碳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出口规模。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减排和碳关税规则变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口岸物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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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牌照申请资质条件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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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城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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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压力增大 新能源物流车补贴呼声起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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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汽车投资行为 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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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新能源汽车地补政策 补贴不超中央50%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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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变局 新版补贴方案鼓励里程更长、能耗更低车型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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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终极方案走向燃料电池 上海坤艾新成果或推动行业飞跃发展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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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称2030年美国新能源车占比或达12%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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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频繁起火警示:安全才是重中之重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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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2019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致贺信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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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布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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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电池安全引人关注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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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 电动车起火事件频发 工信部:正牵头编写新能源汽车安全指南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