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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深圳对泥头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7月1日起!深圳对泥头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电车资源获悉,6月29日,深圳交警发布关于对重、中型自卸货车、自卸半挂车(泥头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
电车资源获悉,6月29日,深圳交警发布关于对重、中型自卸货车、自卸半挂车(泥头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施行。
原文如下:
关于对重、中型自卸货车、自卸半挂车(泥头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做好泥头车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泥头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泥头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等4区全区所有道路。
(二)宝安区。
区域:东起京港澳高速(不含京港澳高速),西至广深沿江高速(不含广深沿江高速),北起外环高速(不含外环高速)、南至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道路:雄宇路、107国道、瑞塘路、新和路。
(三)龙岗区。
区域:东起丹平快速(不含丹平快速),西至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北起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南至布龙路、布沙路围合区内所有道路。
道路:新园路、平龙路、东深公路、四联路、龙岗大道(山深路-盐龙大道段)、如意路、清林路、黄阁路、吉桥路、祥新西路、祥凤路、围岭路、长山路、云海路、西环路、八约一街。
(四)龙华区。
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北起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南至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围合区内所有道路。
道路:龙华大道、桂花路、高尔夫大道、德胜路、永乐路、博强路、观澜人民路、求知一路、求知三路、高裕南路、观澜大道、环观南路、竹山路。
(五)光明区。
区域:东起光侨路,西至松白路,南起光侨路,北至公常路、民生大道、振明路围合区内所有道路。
道路:风景北路、马田路、金安路、光侨北路、公常路、河堤路、根玉路。
(六)坪山区。
区域:东起坪山大道,西至乐其路、宝其路、南同大道,南起锦龙大道,北至丹梓西路、深汕路围合区内所有道路。
道路:金碧路、兰竹东路、坪山大道(深汕公路-人民东路段)、廖和路、工业三路、锦龙大道、振环路。
(七)大鹏新区。
区域:东起金业大道,西至坪葵路,南起金葵中路,北至金岭路围合区内所有道路。
道路:深葵路、坪西路、葵南路、新大路、南西路、海滨北路、海滨南路、同富路、新东路、地质公园路、坪葵路。
二、泥头车因工程建设需要通行限行区域、路段的,须在对应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通行。
三、沙鱼涌码头、大铲湾一期码头、大铲湾三期码头、宝安综合港区码头(昱硕码头)、机场码头、福永码头、沙井海洋基地等弃土码头均位于限行区域内,须办理通行证方能通行。
四、本通告中限行区域的围合边界道路属于限行区范围,备注标明不含边界道路的除外。
五、泥头车除遵守本通告限行规定外,还必须遵守货车限行通告中对重型、中型货车的限行规定。
六、本通告所称泥头车是指重型、中型自卸货车、自卸半挂车;所称每日为自然日。
七、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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