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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及上游企业 电池拆装骗补将遭重点打击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09-14 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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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及上游企业 电池拆装骗补将遭重点打击“越是上游,受到的波动影响越大,被罚车企资金出现问题,其上游关联企业资金肯定会跟着紧张。但这次骗补事件影响的只是个别企业,主要问题

“越是上游,受到的波动影响越大,被罚车企资金出现问题,其上游关联企业资金肯定会跟着紧张。但这次骗补事件影响的只是个别企业,主要问题还在于未来方向极不确定,政策总在变化,这个影响就更巨大了。”一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企业高层9月12日对记者表示。

  骗补名单尚未全部公布,舆论关注度依然高涨,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新能源汽车“骗补”中,动力电池成为“骗补”关键载体。新能源汽车“骗补风波”很快波及到了上游产业链。

  “从某些骗补方式上看,制度设计本身没有问题,‘有牌无车’的问题肯定是出在车管所,车管所需要看到车架号才能上牌,这与行业、政策都没有关系,这是人的管理问题。”该企业高层表示。

  据2016年《新能源汽车蓝皮书》显示,部分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车型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部分企业产品性能虚标,部分电池生产厂家的电池组数“缺斤少两”,个别车辆甚至缺失电池。但部分车辆少装电池仍然可以按照《公告》信息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

  “关于车辆闲置的问题,如果有关部门说明新能源汽车要使用之后才能补贴,就不会出现这么多问题。”该企业高层说。

  目前企业最痛苦的、对行业打击最大的,是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够。“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参与企业生产和管理,如果补贴补在生产侧,最好不要管企业车辆是否闲置,因为谁也不愿意把车闲置在自己手中。还有一点,国补和地补都没有给到企业,企业就只能等了。”上述人士表示。

  伯坦科技创始人聂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电池产能与需求并不匹配。“一方面,国家可以自建一个大国企,在供给侧进行自己供给;而另一方面,利用好经济杠杆。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过渡阶段,企业发展参差不齐上属于正常情况,这是客观经济规律。”

  未来补贴可否与电池产生关联?上述企业高层人士认为,不改变补贴着力点,怎样调整补贴政策都对产业发展无益。“补贴政策不能够与电池产生关联,本身国家在生产侧进行补贴就已经出现问题,如果补贴上游材料,问题会更多,国家越难控制、行政成本更高。所以补贴只能够向下移,向使用侧进行补贴调整。”

  所谓补贴向下转移,并非只是面向终端消费者,而是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进行里程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骗补,在实际操作中也容易实现监测。

  重点打击电池拆装骗补

  外界并没有将骗补的责任完全归咎于政府,企业则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但在此次骗补行为通告中表明,由于新能源车身、座椅、动力电池、轮胎等车辆主要部件不能进行唯一性追溯,导致不法企业通过拆卸、倒卖这些部件来获利。

  其中,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关联性不强,难以一一对应,多辆车可使用同一组电池,导致部分企业通过电池拆装、重复利用申请财政补贴。骗补名单中的“有车无电”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9月5日在《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2016》发布及研讨会上表示,新能源汽车电池发展一定要认清两个问题:一是提高电池本身品质,延长电池使用寿命,提高电池利用率,为再利用创造条件;二是努力实现电池的标准化,减少规格,为回收处理减轻负担。

  “市场上标准不一的电池,电池回收行业处理起来极其困难。随着我国电动汽车产业逐渐形成规模,电池的回收利用也越发重要,需要引起行业足够重视,并需要整车厂和电池厂共同支持推进。”王秉刚说。

  另根据近日公布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售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稿》),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进行了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可追溯体系。

  生产企业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需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方案,包括回收流程、负责回收的企业与各自的分工、经费来源等,并承诺按照要求进行回收。

  其中,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可追溯体系。对动力电池包编码,确保编码与整车产品的唯一对应性;保证上报新能源小客车销量数据时,附上每辆车对应的电池包编码;并统计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类型、型式、数量、重量、去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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