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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五大举措促进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09-05 1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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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五大举措促进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随着我国关于能源发展“两个革命、一个合作”和“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总体战略部署和要求,

随着我国关于能源发展“两个革命、一个合作”和“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总体战略部署和要求,对照以日本和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燃料电池技术方面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国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到了一个政策不能再摇摆、技术和产业亟须升级、资本投入和应用示范大幅增加的重要阶段。

  近两年来,燃料电池从业群体不断壮大,各类活动频繁且丰富,但尚存一些问题,为促进燃料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应在以下五方面有所突破。

  从国家层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针对燃料电池产业当前发展现状,应从国家层面出发,尽快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发展的部级联席议事机构和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方的政策和规划。

  目前,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在《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等文件中,对于燃料电池技术仅是点到为止,即推动了产业界和资本界对燃料电池技术的重视和青睐。今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各部门、各地方势必将浓墨重彩地推出燃料电池产业规划,且随着电动汽车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各方更加清醒的认识,对于燃料电池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也势必会逐步加大。

  而我国规划制定的特点是国家层面规划一旦做出部署,各部门、各区域、各地方、各行业的规划就会纳入其中,大部分的规划包括项目、资金和产业布局。过往的一些新兴产业发展轨迹表明,脱离了对技术水平理性分析的规划布局,必将导致一个新的产业快速膨胀式发展,在短时间内缺乏技术的来源和储备,就会按照资本运营的轨迹去发展,造成企业还没有成长就被甩卖,产业还没有成熟就生产过剩,如同过山车般地发展,造成国家资金和资源的大量浪费,产业发展也命运多舛。

  凡是预则立,如果有高层次的提前布局,胜过像现在某些产业发展到市场出现诸多难以协调的问题,国家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之后,国家层面才出手,建立协调机制。

  建议从国务院层面尽快组织建立部级联席议事机构和机制,对于科研项目、应用示范、标准检测、产业布局、市场监管等重大问题做出统筹协调,避免各部门、各地方政策之间缺乏沟通,重复建设。

  促进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技术、新产业孕育的是新企业和新商业模式。氢能和燃料电池作为新兴产业中的实体产业,需要商业模式的创新,但最需要的还是产业共性和产品研发方面的科技创新。

  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有管有放,管放结合,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落实新技术、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购置先进技术装备提升研发和生产能力,按规定给予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依托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推动国产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装备应用;完善承保理赔机制,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撑国企、央企采购国产燃料电池系统和设备,加大政府支持和示范项目采购力度。

  同时,希望行业、企业、资本和用户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和产业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协同创新,主动培育技术市场,拓展燃料电池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空间;各方携手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学术耗子、产业骗子和狸猫太子骗取政府和市场资源,扰乱氢能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秩序,过早消费一个新技术、新产业在用户和社会中的预期声誉,伤及产业忠良。

  我国燃料电池技术自研发以来,已经有近二三十年的历史,但主要是依靠国家科技项目支持,缺乏大企业介入和大资本投入,因此发展一直缓慢。而国外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政府到私人企业、公司的研发,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很多技术已经成熟,目前需要的是推进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

  我国资本界和产业界的很多有识之士,看到当前发达国家的高成本使得私人企业、公司无法进行有效产业推进,而我国又缺乏有效的核心技术时,就开始循着其他产业的历程,走引进消化吸收的路径。

  业界专家认为,现在引进技术的时机无疑很好,但也要防止鱼目混珠。中国已经不是10年前那样,以低成本、以牺牲很多利益搞引进,一定要合理明智地引进国外先进和国内空白技术。

  建立工程化技术和产业供应链体系

  产业的发展需要产学研用相结合,共同推进制约我国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点面突破,建立燃料电池工程化的技术和产业供应链体系。

  目前,国内研发单位在部分关键材料领域已经取得技术突破,采用自主生产的材料已经能够组装燃料电池电堆,基本性能达到或超过进口材料,但还有一些关键技术问题,需要产学研用共同努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例如,如何提高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可靠性与耐久性;如何降低Pt催化剂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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