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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利好政策频传!除了免征购置税延期,还有哪些补贴、路权……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2-08-03 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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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利好政策频传!除了免征购置税延期,还有哪些补贴、路权……经历2个月政策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满血复活”。可见,政策驱动依然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动能。8月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在政策

经历2个月政策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满血复活”。可见,政策驱动依然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动能。

8月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在政策利好中拉开序幕的。7月29日,国常会明确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延期,让行业解了大忧。除了这一政策,还有哪些在7月发布的国家、地方政策将在8月加快实施?下面,电车资源带您一起回顾7月发布的重要行业政策。

1.定了!国务院明确: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7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实现全年粮食丰收;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应对自然灾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同时明确提出,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

2.工信部:启动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等活动

7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94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以下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绿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启动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3.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7月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6大方面,12条政策措施。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4.住建部等两部门: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

除了上述国家宏观层面直接相关的政策或规划外,发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国家公路网规划》以及交通运输部也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各地充电站建设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合规化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实施《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等16项国家技术规范。

地方层面

地方政策规划层面,从电车资源掌握的信息来看,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靠前的省市,出台的政策最密集,研究制定的措施越细致,其中,广东省共有17条政策规划信息,四川、浙江各5条,重庆和上海各4条,北京3条……

地方政策多以补贴、路权、规划为主,后进省份的规划的主要特点是“蓝图”“草图”意味浓,而深圳、广州、成都、重庆等新能源汽车应用走在前列的城市的政策规划则更偏向于“作战图”“路线图”。摘录部分代表性、借鉴意义强的地方政策如下:

1.苏州发布国Ⅲ及以下车辆淘汰补助标准 最高可补3.1万元

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通告中明确,对2023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转出)的国Ⅲ及以下的柴油车实施补助,货车类型及车辆登记时间不一致,所获得的补助金额也不一样。

2013年及以前登记的国Ⅲ及以下的柴油车,重型货车车型最高补助金额可达3.1万元,轻型及中型货车车型最高可获得1.1万、2万的补助金额。

2.海南启动2022年新能源汽车申报新能源货车最高可领30000元

7月27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0000元、20000元、10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3.汕头:购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新能源新车 给予8000元/辆补贴

7月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中提到,扩大汽车消费。落实省“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辆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政策。

4.成都:购新能源车最高奖励30万元 淘汰国三车40万辆

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力争达到80万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40万辆。

鼓励新能源汽车出行。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出行不受限号限行政策影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推动工程车、环卫车新能源化。对在2023年12月底前将本市注册的燃油燃气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报废或转出成都,并购买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的,分别按照相关政策给予20万元/车、30万元/车资金奖励。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将在本市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本市购买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2000元/辆、中型车5000元/辆、大型车8000元/辆资金奖励。

5.淄博: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1万辆以上

6月1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1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新增数量占到汽车新增数量的20%。新建各类充换电站3000余座,各类充电桩4万个以上,规范化、常态化的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在商用车领域,重点支持邮政快递等城市配送车辆、短驳重卡、渣土车等新能源化。城市配送车辆方面,引导快递、物流行业三轮车逐步更新为低、高速微型客厢式新能源物流车。支持4.5吨及以下燃油城市配送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支持氢燃料电池城配车辆推广应用。积极争创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短驳重卡方面,鼓励大宗货物短驳重卡以及运输半径在100公里以内的重型卡车,更新为充换电新能源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政策执行期间,新购置且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营运车辆用户,按照具体车型和行驶里程给予补贴。连续3年年运营达5万公里的纯电动车型,按照轻型厢式、中型厢式及重型货车,单车3年补贴总额分别不超过3万元、6万元、7.5万元;连续3年年运营达1.5万公里的氢燃料电池车型,按照轻型、中型、重型货车,,单车3年补贴总额分别不超过9万元、13.5万元、18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依据车辆年度实际运行减排情况给予一次性减排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6.7月20日起,郑州市区四环内商砼罐车、渣士车应全部为新能源车!

7月20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四环内商砼罐车及渣士车减排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7月20日20时起,市区四环以内商品混凝土、渣土应使用纯电动车辆进行运输(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7.深圳设置绿色物流区 全天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7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决定在全市十个新政区域内(新区)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通告中明确,每天0时至24时,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驶入以下“绿色物流区”。本通告自2022年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8.重磅|新能源货车不限行!成都发布货车交通管理措施

7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部门联合发布《2022年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中指出,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及混凝土运输车在部分路段通行;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外地籍货车、川A、川G货车在部分路段特定时间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受交通管制限制。《通告》自8月1日期实施,2022年12月31日截止。

9.广州: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推进物流车和泥头车电动化

7月2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新能源汽车方面,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巡游出租车、物流配送车、泥头车电动化,推进完善公交车电动化,同步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广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和泥头车。

10.新能源货车不限行 成都新都区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货运车辆采取限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在新都区部分道路及区域实施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指出,2022年7月1日起,禁止大、小型汽车号牌货运车辆在特定时间驶入以下规定的区域路段,但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运车辆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该通告有效期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11.贵州毕节新能源汽车和氢能产业获国家发改委支持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支持毕节发展新能源汽车、氢能产业指明方向。《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0%以上,中心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中心城区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环卫车辆等新增或更新全部使用新能源。

12.深圳:到2025年,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

7月1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发展规模及产品应用示范推广等方面实现明显突破,形成产业链基本自主可控、空间布局合理有序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建设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应用不少于100套,示范氢能船舶1-3艘、氢能无人机及共享单车、生命健康等新兴及交叉领域不少于10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