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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召开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约谈会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2-07-22 1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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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召开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约谈会  本报讯 7月20日,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电动自行车综合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召开了嘉兴港区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约谈会,参会部门有市场监管分局、交警大队、

  本报讯 7月20日,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电动自行车综合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召开了嘉兴港区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约谈会,参会部门有市场监管分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分局分管领导,及2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和2家回收单位。

  会上,市场监管部门解读《关于电动车回收代办点及回收拆解公司未按规范要求开展淘汰置换工作的惩戒措施的告知书》,交警大队布置交通安全大整治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明确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各经销商及回收单位责任意识,为顺利推动港区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打下结实基础。

  通过此次约谈,明确了下一步联合巡查的工作重点:

  在生产和销售领域,严查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为。重点检查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行为。

  严查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行为。

  严查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检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行为。

  严查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检查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严查认证机构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检查未经指定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的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认证机构未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发现其认证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的行为。

  严查违反“浙品码”赋码规范的行为。重点检查系统赋码数与实物数量不一致;赋码内容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编号、型号、容量信息不一致;已赋码的未按规定贴码的行为。

  在维修领域,严查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重点检查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装置的行为。

  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重点检查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道路交通领域,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驾驶无号牌,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行为。

  在市场竞争领域,严查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检查经营活动中对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严查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经营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上涨;利用虚假的,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严查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消防安全领域,严查违法违章停车充电行为。重点检查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法行为;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行为。□港轩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