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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配专委会召开城市绿配“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自律公约”宣贯大会
苏州绿配专委会召开城市绿配“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自律公约”宣贯大会近日,《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由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
近日,《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由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为引导和帮助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更加完整、精确、深入的理解修订后的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12月8日下午,由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苏州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绿色配送专业委员会,在市交通执法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宣贯相关政策精神。
宣贯大会现场
首先由市执法支队相金龙代表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宣读了修订版的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详细讲解了对示范企业在规模标准、安全运营、动态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然后,绿配专委会的朱正伟会长阐述了新发布的《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自律公约》中的关键内容,敦促各示范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驾驶员权益维护等方面严格遵守自律条约,共同树立和维护绿配行业良好形象。
相金龙同志宣读讲解修订版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朱正伟会长解读示范企业自律公约
会议上还选举产生了绿配专委会理事会成员,聘请相金龙同志作为绿配专委会党建指导员,并发布了绿色配送驾驶员接待中心设立方案,以党建引领来团结绿配示范企业,建立健全行业沟通反馈渠道,切实维护好广大绿配从业人员的利益。
绿配专委会党建指导员聘任
最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刘军副支队长与市执法支队王昊副支队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刘军副支队长要求各示范企业必须要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与安全运输的红线,并且后续将在已有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大绿配车辆通行便利政策的力度。王昊副支队长要求各绿配示范企业迅速组织企业人员学习落实修订版考核管理办法与自律公约,严格按照绿配领导小组与绿配专委会的要求做好车辆、人员的管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以更安全、优质的服务共同促进绿配行业的长效健康发展。
刘军副支队长总结发言
王昊副支队长总结发言
下一阶段,绿配工作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旨制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中长期发展目标,按照“高质量可持续的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业长效稳定健康发展”的总体思路,从苏州全大市一盘棋的角度,在推动长效发展,引导规范经营,维护安全稳定,扩大示范效应等四个方面来推进绿色配送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擦亮苏州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品牌,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样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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