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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召回“变天”,燃油车企需面对更多挑战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1-05-26 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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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召回“变天”,燃油车企需面对更多挑战未来不仅仅安全隐患等问题会导致汽车召回,尾气排放不达标也将成为汽车召回的重要原因。在汽车电动化的行业趋势下,燃油车生产企业面临的挑战也

未来不仅仅安全隐患等问题会导致汽车召回,尾气排放不达标也将成为汽车召回的重要原因。

在汽车电动化的行业趋势下,燃油车生产企业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

5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计划于7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主要面向汽车产品安全问题。此次《规定》是将汽车召回的范畴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从现实生活来看,出台机动车排放召回规定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我国移动源(主要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型城市,移动源已经成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来源。而且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召回能够有效消除已售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的排放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其中,不合理危险问题仍是引发召回的主要原因,涉及车辆596.5万辆。随着《规定》的实施,未来不仅仅安全隐患等问题会导致汽车召回,尾气排放不达标也将成为汽车召回的重要原因。 

排放压力增加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20我国汽车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汽车制造业利润增长4.0%。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全国7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

数据显示,2019年, 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603.8万吨。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90%。

机动车存在的排放危害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二是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三是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信息系统,生态环境部收集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执行,明确机动车生产者或经营者违反相关义务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虽然罚金仅三万元以下,但是责令召回情况和处罚信息将会计入信用档案,并且会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这将对车企与品牌形象产生一定影响。

事实上,排放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最早建立并开始实施环境保护召回,随后,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陆续展开。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指令)建立了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例如美国《清洁大气法案》、《欧盟机动车排放指令》(70/220/EEC及88/77/EEC)、日本《环境基本法》和《大气污染防止法》等。

而大众也曾因沸沸扬扬的“排放门”事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德国大众在所产车内安装非法软件、故意规避美国汽车尾气排放规定,车辆实际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法定标准的40倍,被美国罚款43亿美元,涉及机动车1100万辆。在我国,自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共实施排放召回6次,涉及车辆5164辆。涉及品牌包括大众、奔驰、斯巴鲁、宝马等,涉及部件包括催化转化器、燃油加注管软管、排气歧管和OBD诊断软件等。 

燃油车企需面对更多挑战

从政策走向来看,燃油车对应的管理标准正不断收紧,燃油车企需要应对的政策标准也越来越高。

如今,包括德国、挪威、美国、中国等在内的全球多个主要国家公布或讨论过禁售燃油车时间表。不仅如此,根据我国提出的目标,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各行业就如何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经济绿色发展,开展了各种创新与实践。对于传统车企来说,向新能源转型已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双积分”政策,也为传统汽车企业带来更大压力。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显示,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总体高于负积分,但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远远大于正积分,新能源汽车产生的正积分无法填补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缺口,表明车企转型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

此次排放召回的实施,无疑为燃油车生产企业再添“紧箍咒”。业内分析认为,由于排放召回单车召回成本可能高于汽车安全召回,《规定》短期内会给部分机动车企业,尤其是排放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和品牌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实施排放召回是必然趋势,《规定》会促使机动车行业更为重视排放技术研发及相关的标准要求,倒逼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

不过,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数据,由于车主对消除排放风险的积极性不高,国外环境保护召回完成率普遍低于安全召回完成率。为此,《规定》创新性地提出了排放召回要与机动车排放检验衔接,明确在机动车排放年检时,检验机构要对召回范围的车主予以提醒,督促车主积极配合完成环境保护召回,切实减少排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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