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南昌: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20% 适时放开路权
南昌: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20% 适时放开路权据电车资源了解,近日,南昌市下发了《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1年12月底,研究适时放开轻型
据电车资源了解,近日,南昌市下发了《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1年12月底,研究适时放开轻型以下新能源货车在城区内的不受限通行,实现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
此外,《方案》还提及,将专项行动企业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20%作为发展目标。
以下是《方案》原文: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公安交管、交通管理、供销主管部门,江西省南昌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南昌市物流服务业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继续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20〕195号)有关精神,南昌市入选全国第二批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城市。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切实推进我市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在充分征求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南昌市供销社和高等院校专家等意见的基础上,经2020年9月4日市商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由南昌市商务局、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南昌市供销社5家联合下发《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继续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20〕195号)有关精神,结合南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重点抓好“352”工程,即推动建设市级城市集配枢纽、县域公共配送中心、乡镇社区末端公共服务点的三级城乡配送网络;发展连锁企业统一配送、零担运输“落地配”、线上线下统一配送、中央厨房冷链配送、农村末端配送整合五种城乡配送模式;简化城市配送车辆出行限制及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两项配套政策,逐步建立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到2021年12月底,搭建起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较2019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专项行动企业城乡配送货运量年均增长9%。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有效衔接的全市城乡三级配送网络基本形成。其中物流园区具备多式联运、仓储、分拨、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与公共配送中心有机衔接;公共配送中心具备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满足公共仓储、零售门店、网购快递等各类企业共建共用的配送需求;末端配送网点具备取送货物功能,满足共享、便捷的要求,专项行动企业末端配送网点覆盖率达90%以上。
——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先进技术和通用标准得到广泛应用,配送组织方式更加集约,专项行动企业仓库利用率达到80%以上,标准化配送车辆比例达30%以上,配送车辆单程满载率达80%以上,往返满载率达50%以上,标准托盘使用率达到30%以上,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型专项行动企业共同配送率达到40%,连锁零售型专项行动企业共同配送率达到80%。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制约城乡配送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规划保障更加有力,停靠装卸等配套设施更加完善,配送车辆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通行更加顺畅,制定出台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专项行动企业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20%。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三级配送网络
1.推动建设市级综合商贸物流园区。编制全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规划,以江西省向塘物流中心城乡配送集约化功能建设为发力点,集聚国内顶级商贸物流企业,重点发展电商物流、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逆向物流等新业态物流服务。构建集集中仓储、运输分拨、配送加工、信息交易、多式联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强化物流园区的集聚辐射功能,为生产配套和生活消费提供高效、便利的物流服务。(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加快建设县区公共配送中心。重点推进综合共配中心、分拨中心建设,提升改造快消品、农产品、药品、家电、快递、商贸市场等专业化配送中心,推动城市仓储、零担运输、电商、邮政、快递等各类企业向综合共配中心、分拨中心集聚,强化综合共配中心、分拨中心的公共属性和集聚辐射功能,为生产制造、商贸流通、进出口提供高效的配送服务,进而完善城市配送功能,促进物流功能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大力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高效配送模式,以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为契机,提升改造一批农产品集贸市场、县域农贸市场等流通实体,重点打造1-2个集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综合共配中心,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3.配套建设城区、乡镇末端公共服务点。以邮政快递、供销网点为支撑,深入推进快递进社区、商业区、厂区、高校、农村等末端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住区和商业区快递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社区服务组织、第三方企业深度合作,增加智能快件箱投放数量,共建形式多样的快递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布局集智能快件箱与传统信报箱功能于一体的邮政智能信包箱。持续推进快递末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合作,开办更多规范化校园快递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鼓励创新农村物流模式,依托农村电商平台,培育和建设一批“快递+”特色农产品项目,推动“益农信息社”和“供销网城乡村服务站”入镇进村,加快线上线下物流一体化融合,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一院两超三站”(庄稼医院,日用消费品超市、农资超市,电商服务站、物流服务站、金融服务站)的基本标准,强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础金融服务功能,增强农村网点的流通效率。发展农村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主产区村镇建设具有农产品集聚、产地预冷、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公共冷链设施。(责任单位: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4.加强城乡配送网络衔接。发挥县(区)配送中心衔接城乡的功能优势,形成衔接有效、往返互动的双向流通网络。积极建设“共配”体系,引导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横向联合、集约协调、求同存异以及效益共享。借助县(区)、乡(镇)现有的邮政快递网点,拓展配送、寄递、货物集散等网点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区域性多品牌快递企业实现资源整合,鼓励实施中转运输、区域分拣、末端收投集约化。引导有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通过整合末端快递资源,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加速快递末端网点品牌集中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创新城乡配送模式
5.推动连锁企业统一配送。大力发展面向连锁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等零售门店的统一配送。发挥第三方物流企业仓配一体化服务优势,融合供应商、实体零售门店、网络零售的配送需求,发展面向各类终端的共同配送。推进连锁企业及专业服务于连锁企业的专业第三方,培育骨干共配企业,发挥区域产业主导和集中配送优势,在提升系统直营店、加盟店共配率的同时,进一步整合社会商业配送资源,提升共配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6.推动零担运输“落地配”。整合零担长途干线运输资源“落地配”,通过对零担货运进行落地分拨、同城和地县转运,最大限度提高车辆满载率,提高货运效率。通过整合省际专线、省内专线、城市配送资源,为零担运输专线客户提供落地分拨、省内分流、城市配送等一体化解决方案,促进货运资源更集约、操作更规范、设施更先进、技术更现代。创新物流配送模式,引导生产厂家重整业务流程,剥离企业自有物流配送功能和业务,扩大城乡配送的有效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7.推动线上线下统一配送。着力推进“互联网+快递物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发挥快递物流园区仓配一体化服务优势,融合供应商、网络零售、实体销售门店的配送需求,发展面向各类终端的共同配送。推进企业通过对线上线下双渠道的全面整合,达到线上线下渠道的统仓共配,向城乡居民提供仓配共享共配项目服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8.推动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通过发展“生产基地+中央厨房+直供线下线上”的产销模式,积极开展门店直供型、商超销售型、配料加工型等多种类型的“中央厨房”建设工作,依托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集中采购、规模管理、统一配送等全程冷链物流服务,全力打造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全产业链。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冷链物流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采取信息化技术及设备,实现对冷链物流全程温度可视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9.创新发展农村末端配送模式。积极打造集邮件转接、物流配送和信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争取财政预算内投资推进农村公益性、基础性综合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格局。坚持因势利导,引导快递企业开展同业合作,持续扩大农村市场投入,稳定农村服务网络。实施“邮快合作”进村项目,依托现有邮政服务网点加载快递服务功能。支持各地引入农村末端服务平台专业运营企业,加大建制村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投入。鼓励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供销等网络共建共享,向快递企业开放,提升站点资源的利用率,破解农村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结合自身资源,涉足电商领域,搭载特色农产品,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重点做好“快递+农业经济”示范项目,打造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点。(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三)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
10.简化城市配送车辆出行限制。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管理措施,适时放开轻型以下新能源货车在城区内的不受限通行,实现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调整城区货运交通管理政策,缩短禁货时段,对纳入专项行动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邮政快递等,并且标准化配送车辆、新能源货车达到一定数量的大型专业第三方商贸物流企业,放宽通行线路办理,为城市高效配送车辆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通行,提供便利。实行货运车辆通行证网上审批制度,减少办证审批流程,发放电子通行证;对临时占道卸货点提供交通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评选一批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企业,在快消品、生鲜、药品等领域,构建城乡一体、上下游衔接、线上线下协同的物流配送网络,以小型货车为重点,组建一支统一标识、统一车型的标准化配送车辆队伍,为仓储配送中心、末端网点配送提供运力支持。在全市农贸市场实行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基础上,组建全市新能源货车配送车队,提供统一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11.推进城乡配送车辆标准化提升。以标准化托盘运用为切入点,鼓励专项行动企业参与城乡配送车辆相关标准自修订,支持制定南昌市城乡物流配送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推广使用标准化厢式货车;鼓励物流车辆生产企业推进车辆技术升级,逐步实现配送车辆轻量化、节能化;开展物流智能装备示范应用,推动物流装备向高端化、智能化、自主化、安全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配送中的应用,加快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申报实施企业的条件和评审、绩效评价标准
(一)申报实施企业的条件
(1)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建立独立、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申请主体应为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的实际投资主体,对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有明确规划和措施,且具备完成申报任务内容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截至2021年12月底前无法实施完成申报任务内容的企业不得申报,具体任务内容完成指标请参照《关于印发〈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389号)中的“城乡高效配送(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表”具体内容及标准。
(5)申报实施专项行动的企业承诺接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6)申报的专项行动任务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具有合法有效的审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任务内容涉及新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在市公安交管局规定的限行区域以外。
(7)对纳入南昌市“03专项”应用智慧物流企业的,同等条件下按程序可优先纳入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企业。
(8)城乡高效配送企业申报条件可参考《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389号)中的附件3“城乡高效配送(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表”中的指标及评分标准。
(二)评审、绩效评价标准
由第三方根据商务部《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有关文件要求,草拟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实施企业评审标准、绩效评价标准,经5家部门同意后按程序组织专项行动实施企业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标准具体内容由第三方中介负责解释。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1月)
一是成立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相关企业经县、区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推荐,通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高等院校物流专业教授、财务、审计、协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三方评审组,对申报实施的企业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遴选专项行动实施企业,选取参与积极性高、影响作用大、市场运营模式成熟、发展前景看好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企业。由于邮政管理部门无县区属主管部门,申报由市邮政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专项行动任务的相关企业,直接向市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南昌市商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供销5部门联合将南昌市入围的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项目、企业上报省商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供销等部门。三是由聘请的第三方完成商务部要求的相关信息填报、统计、备案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1月)
企业实施专项行动期间由市商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供销对本行业的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全程指导、督导,收集项目数据报第三方专家组统计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第三方专家组负责开展项目实施期的全程调研、帮扶及为各市直部门、单位提供专业方面的解决方案、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准备等。
(三)绩效评价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专项行动完成后,由专项行动实施单位向县、区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绩效评价申请,经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行文上报相关市直部门、单位。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专项行动实施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南昌市绩效评价情况由市商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供销5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5厅局,在第三方协助下完成上级部门对我市的绩效评价工作。各专项行动实施企业(单位)对本单位实施城乡高效配送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企业(单位)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亮点案例,经第三方筛选、提炼形成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案例库和优秀成果推广平台,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区域城乡配送协同发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分管领导及第三方专家组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兼任,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商务局、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第三方专家组副组长为成员。市商务局、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内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工作,负责本行业的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的申报、复核、对接第三方专家组评审、公示、督导、数据收集、对接第三方专家组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项目专家指导制度。由南昌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负责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的项目评审、绩效评价及项目数据收集、统计、上报,参与专项行动期间的全程调研、帮扶、项目跟踪推进,为各市直部门、单位、专项行动实施项目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及问题解决方案等相关工作。二是建立专项行动会商制度。加强对我市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立专项行动通报、信息统计备案制度。及时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向对口省厅、国家部委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由聘请的第三方完成商务部要求的相关信息填报、统计、备案等工作。四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专项行动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行动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做法经验以及专项行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并报送对口省厅、国家部委。完成上级部门对我市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强化项目管理
与专项行动企业签订《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企业责任承诺书》,建立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项目管理数据库,专项行动企业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南昌市通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将评选出一批“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示范企业”并授牌;后续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市商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供销联合适时出台《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确定使用并上报省里相关部门。
(四)总结推广经验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积极配合第三方收集我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工作典型案例,由第三方整理提炼形成我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并上报,为推进全市区域城乡高效配送协同发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供指引。
(五)开展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省、市各类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网站等,广泛宣传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各个层面特别是专项行动企业的培训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规范、科学、有序推进,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附件1:南昌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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