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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孟秋: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产品适应性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0-09-05 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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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孟秋: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产品适应性9月4日-6日,202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举办,在主题为“政策与市场双驱动下的业态重构”的开幕大会上,交

9月4日-6日,202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举办,在主题为“政策与市场双驱动下的业态重构”的开幕大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二级巡视员孟秋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改造升级,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用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服务。

孟秋表示,交通运输行业是汽车产业重要的应用领域和承载者。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新能源公交车从2012年的1.3万辆增长到去年的41万辆,占全国公交拥有量69万辆的59%。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已经在公交行业净增6.8万辆,同比增长了19.8%,对推动落实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也从无到有,并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

这些门类在自身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直接在国家国民经济的稳增长、促进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地支撑作用,也为汽车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应用场景和更广泛的市场空间。

截止到目前,在网约车领域,已有超过190家的平台公司取得了经营许可,有101万车辆取得了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日均网约车的服务订单量达到2200万单,吉利汽车名下的曹操出行已经在网约车行业中获得了很好的口碑和乘客的认同。一汽、东风、长安、上汽等大型的汽车集团也在布局网约车领域,在分时租赁领域投入营运车辆超过20万辆,在网络货运领域也整合了道路运输的货运车辆达到150多万辆。为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发展,交通运输部始终坚持乘客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为持续完善交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交通运输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就是国发58号文件,以及《关于促进小微客车租赁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在文件中我们明确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定位以及其属性和方向、目标,系统地提出了一系列规范、鼓励发展的政策举措。

二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交通运输新业态市场的培育,涉及到多部门的管理职责,为形成工作合力,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部作为牵头单位,与12个相关部门建立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层面建立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提升了新业态的治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是建立完善法规制度,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制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10余项网约车的法规政策,应该说已经完成并量身制定适应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的网约车管理的一个制度体系。我们也印发了《网约车平台道路货运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货运平台的经营,培育现代物流市场的新业态。我们也着手研究起草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拟建立租赁企业、租赁车辆备案管理的制度体系,目前该《办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汽车产品作为出行服务主要的运载工具,是安全舒适出行的重要硬件保障,在信息化日益普及的今天,随着移动互联网数据共享的发展,汽车产品的信息化环境、数据基础、目标理念、市场需求都不断地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正推动交通出行、交通运输新业态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描绘了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新时代做好交通运输工作的总纲领和抓手,我们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导,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统领,推动交通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快构建多样化城市出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城市交通系统的韧性和灵活性,从长远来看,城市交通的基本逻辑不会因疫情而改变,倡导公交优先、慢行优先仍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坚守的核心理念。在此基础上,城市交通还要不断地构建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服务供给体系,应积极推进定制公交、需求响应公交等供给服务,我们也将综合考虑个体需求和群体需求的出行特点,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均衡化问题,主动探索、积极打造出行新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共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出行生态。

二是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改造升级。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和汽车行业的协同合作,我们将以联合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印发的《绿色出行指导意见》为载体,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用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服务,推动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行业不断地升级车辆的性能,满足老年人及残疾人、特殊人群出行对我们车型硬件服务的不断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增加和更新公交车辆,优先选择无障碍的车辆车型,同时电动公交车的生产企业和公交企业、运输企业,要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应用。车辆生产企业的车辆运行监测数据也要向交通行业和运输企业用户合理开放,共同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产品适应性和水平。我们也将积极推动运输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加强协调衔接,强化用户需求对技术研发的有效引导,共同推动车辆技术进步和有效应用。

三是加强技术创新的“四化”应用,将积极推动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的有效应用,鼓励汽车企业与交通运输行业在政策框架下共同推动自动驾驶的试点示范工作,我们也将持续深入地跟踪国际自动驾驶发展的动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动驾驶的法规、标准、示范方面的经验,开展法律法规制度的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条例等实用的问题。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营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对智能网联在交通行业的应用提供应用场景和法律支撑。

新一轮的产业革命蓄势待发,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政策体系和企业发展模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汽车的变革与交通的协同发展已成为当前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