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能源汽车

北京2万新能源车指标来了!无车家庭申请指南请查收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0-08-23 18:53:14
热度:

北京2万新能源车指标来了!无车家庭申请指南请查收近日,北京无车家庭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正式开始发放。此次将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如申请家庭数量

近日,北京无车家庭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正式开始发放。此次将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如申请家庭数量不足2万,剩余的指标配额,将在2020年第6期配置指标时面向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配置。下面EV视界就总结了申请的具体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资格条件

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请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的父母。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应少于2人。

(一)家庭主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及外国人;

4.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5.持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应当符合上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但无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所有家庭申请人均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家庭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如离婚,且离婚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则离婚时间应早于2020年6月1日。

二、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须承诺事项

所有家庭申请人须承诺以下事项:

(一)承诺同意共同申请指标;

(二)承诺所填报的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车辆登记在家庭主申请人名下;

(四)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10年以内不再参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车指标配置。

三、一次性增发指标配置方式

全部增发指标按照申请家庭的总积分排序进行配置。家庭总积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家庭总积分由每个家庭申请人的积分合计而成。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其中,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家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指标摇号的,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按其轮候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间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以往参加摇号累积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不加分。阶梯(轮候)积分以2020年8月20日24时为截止时点计算。

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3代。

四、一次性增发指标配置流程

增发指标工作于2020年8月1日启动接受申报。配置流程包含5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申报

有意愿申请一次性增发家庭新能源指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当在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信息填写并提交。

申报流程如下:

主申请人未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个人账户的,可在网站首页点击"我要注册",完成个人账户注册。

已注册过个人账户的家庭主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个人账户进行填报。

主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后,可在用户中心"一次性增发家庭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模块中,点击填报申请按钮进行填报。

开始填报信息前需仔细阅读《告知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同意后,点击"下一步"开始填报(右侧下拉框拖动至底部并勾选后才可点击下一步)。

首先需填报家庭主申请人信息。点击"添加主申请人"按钮进入主申请人信息申报表,根据申报表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填报各项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继续添加其他家庭申请人。

点击"添加其他家庭申请人"并填报信息。先选择与主申请人关系并填报基础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根据申报表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填报各项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继续添加其他家庭申请人。

已添加的家庭申请人信息如需修改,可点击"修改信息"进行更正。

提示∶若所填报的家庭申请人已有审核通过的个人配置指标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将该申请人的个人配置指标申请信息自动提取,申请人无需重复填写。完成全部家庭申请人的填报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核对已填报的全部家庭申请人信息。

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通过短信验证方式验证主申请人账户绑定的手机号,验证完成后点击"提交"进入意愿确认页面。

之后,需要完成家庭主申请人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完成意愿确认。

使用微信:微信可支持为本人及其他非微信用户完成意愿确认(没有智能手机或微信账户的申请人可使用他人手机及微信账户进行意愿确认操作)。选择"微信"生成微信二维码。

打开手机微信app,点击微信页面右上方"+",选择"扫一扫"功能扫描页面已生成的二维码;扫描后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开始认证",仔细阅读"告知承诺书"并点击"同意"按钮进行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通过后回到小客车指标网站二维码页面,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意愿确认操作。

使用支付宝∶需通过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完成意愿确认。选择"支付宝"生成支付宝二维码。

打开手机支付宝app,点击支付宝页面的"扫一扫",或点击右上方"+"选择"扫一扫"功能扫描页面已生成的二维码;点击"同意并认证"完成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通过后回到小客车指标网站二维码页面,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意愿确认操作。

意愿确认完成后,家庭主申请人的意愿确认状态将变为"已完成"。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意愿确认

其他家庭申请人可通过两种途径完成意愿确认。

1.立即确认

若其他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身边,家庭主申请人可点击"立即确认"按钮。

需进行意愿确认的家庭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告知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同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意愿确认页面。

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完成意愿确认(操作方法请参照家庭主申请人意愿确认)。

2.邀请确认

若需进行意愿确认的家庭申请人无法立即认证,可点击"邀请确认",向该家庭申请人的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个人账户发送意愿确认邀请。

主申请人应通知被邀请家庭申请人。被邀请的家庭申请人可登录其小客车系统个人账户,在一次性增发家庭新能源小客车模块中点击"查看"按钮查询详细信息。

可点击"接受邀请",核对主申请人所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点击"下一步"按钮。仔细阅读《告知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同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意愿确认页面。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意愿确认(操作方法请参照家庭主申请人意愿确认)。

若家庭申请人不愿意接受邀请,可点击"拒绝邀请"按钮,选择拒绝理由后,点击"下一步"完成拒绝操作。.

提示∶一个人只能被一个家庭添加为家庭申请人。若此人不愿意加入该家庭,可登录其小客车指标网站个人账户拒绝邀请。

三、未成年人意愿确认

未成年人无需进行意愿确认相关操作,家庭主申请人的意愿确认结果视同未成年人的意愿确认结果。口、港澳台人员、外国人意愿确认

对于身份类型为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的家庭申请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进行意愿确认,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小客车指标对外办公窗口现场办理意愿确认。

 四、提交家庭申请

1、修改申请

在提交家庭申请前,若家庭申请人信息或家庭成员发生

变化,家庭主申请人可点击"返回修改"按钮,返回到信息填报页面进行信息修改。

对于已完成意愿确认的家庭申请人,若修改申请信息,修改完成后,家庭主申请人与被修改信息的其他家庭申请人都需重新进行意愿确认。

2、提交申请

所有家庭申请人填报完成并进行意愿确认后,家庭主申请人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申报一次性增发家庭新能源指标。家庭申请提交完成后,申请信息将无法返回修改。未在2020年8月20日24时前完成提交操作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已完成申报的家庭申请页面将显示家庭申请状态为∶已提交。

3、重新申报

已提交申请的家庭,若需变更家庭申请人信息或增减家庭成员,应当点击"取消申报"按钮,于8月 20日 24 时前重新申报并提交申请(原申报信息将不再保留)。


(二)家庭成员个人资格审核

所有家庭申请人的信息由相关审核单位通过数据交换比对的方式进行申请资格初步审核,并于8月31日前反馈初步审核结果,家庭申请人可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初步审核结果。任何家庭申请人或其配偶如在8月26日参加摇号并中签,该家庭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核的家庭申请人,可于9月5日前按照审核单位设置的复核流程,向审核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审核单位于9月10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家庭申请人可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复核结果。

(三)按积分排序确定入围家庭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按家庭总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积分相同时,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9月1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排序结果。

(四)入围家庭成员亲属关系审核

对积分排序入围前2万的家庭,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对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进行核查,于9月30日前反馈核查结果。核查期间,申请家庭应当在必要时按照审核单位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五)指标发放

自10月1日起,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核查通过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需通过办理公证形式证明的,家庭主申请人应于接到相关通知后6个月内在本市公证机构办理有关公证事项。申请家庭应配合公证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公证书可通过指定网站或到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交。指标管理机构核验公证书后,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能提交公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

五、监督和失信责任

(一)积分排序入围前2万的家庭申请人,在增发指标配置流程结束前,不得参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车指标配置。

(二)家庭申请人应当确保所填报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申请小客车指标、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承诺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已取得指标的公布指标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家庭申请人中有过错的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涉嫌伪造证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根据之前交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增发的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无车家庭”配置,相关配置办法在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完善。有意愿申请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www.bjhjyd.gov.cn)在线提交申请。按照家庭积分规则排序在前2万的家庭,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最早可于10月1日获得指标。如果您的家庭满足以上条件的话,可以抓紧时间来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