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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建立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9-11-26 18: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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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建立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近日,海南省工信厅也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

近日,海南省工信厅也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基本实现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通知还指出,要建立完备的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网络,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有效地进入正规回收渠道;打造一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交易平台,形成较为成熟的循环利用产业链发展模式,动力蓄电池使用、贮运、回收、拆解、利用等环节规范有序。
针对上述目标,海南省工信厅进行了重要任务部署。一方面要构建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体系,包括严格执行国家溯源管理规定;建立溯源信息核查及监管机制;建立未履行溯源管理责任的惩罚制度。另一方面计划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这要求合理建立维保回收网点;加强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监管;强化政策约束引导。
其中,针对车主,政策表示,新能源汽车报废时,车主应将其送至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并及时交由符合规定的回收利用企业处理,同时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上登记车辆注销信息和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新能源汽车因交通意外导致动力蓄电池损毁的,车主可凭保险公司或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注销电池信息。
针对企业,政策希望能够充分利用原有销售服务网络,通过自建或协议合作方式,在主要客户分布区域设置维保网点,负责所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维修、更换及回收,并向社会及时公告其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的地址等信息。
此外,海南省工信厅还提出,要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业发展。支持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市场化商业运营模式,规范梯次利用企业行为。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与梯次利用企业合作,以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纽带,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试点。
事实上,海南省自从提出“2030年实现全岛电动化”后,相关配套新能源车推广方案也在不断推出,包括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政策;支持完善制度、标准、监管平台等软环境;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实施燃油及新能源车停车差别收费等。而此次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指导意见的推出,或可为新能源产业链补上最后重要一环。

(来源:汽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