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交通部发文:4.5吨及以下货车又有新政策了!
交通部发文:4.5吨及以下货车又有新政策了!电车资源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原有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从
电车资源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原有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件无需办理换证、补证、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等相关业务。对于同一从业资格证件上标注多种从业资格类别的,无需保留普通货运从业资格的,可到原发证地相关部门重新换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对于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09号)关于取消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部修订发布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以下简称《货规》)。为做好《货规》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取消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关工作要求
(一)原有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件无需办理换证、补证、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等相关业务。对于同一从业资格证件上标注多种从业资格类别的,无需保留普通货运从业资格的,可到原发证地相关部门重新换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二)原持有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件,但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可驾驶总质量4500千克以上车辆的驾驶员,可自主选择换领相应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件,原发证地相关部门依个人申请,免费重新核发从业资格证件。
(三)对于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于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以“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二、关于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关于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决定要求:一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停止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进行许可;二是对于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等为由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9月9日
-
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开展;济南2020年建成公用及专充电桩10000个2019-09-18
-
三部委开展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2019-09-17
-
交通部、国税局: 鼓励发展网络货运 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2019-09-10
-
兰州: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2019-09-09
-
交通部:以安全为底线推广新能源汽车2019-08-31
-
以可持续交通安全理念,管控实现更安全的道路交通2019-08-27
-
工信部支持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和车联网示范区建设2019-08-26
-
交通新业态资金管理新规试行:行业变局拐点,平台型企业前路何方?2019-08-23
-
警企合作共建交通安全新生态2019-08-20
-
“冬奥会交通与安保协同管控体系”项目启动2019-08-19
-
中国从交通大国迈向交通强国2019-08-16
-
欧盟推智能高速公路,交通致死率或减半2019-08-12
-
美韩开发交通状况实时预测系统2019-08-07
-
广州:新增或更新的轻型城市配送货运车辆纯电动比例不低于70%2019-08-07
-
南京将开展绿色货运配送工程 新能源物流车比重将提升201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