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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增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辆不低于8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9-04-15 1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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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增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辆不低于85%电车资源讯:电车资源获悉,近期,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19年

电车资源讯:

电车资源获悉,近期,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19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更新的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5%。其中,郑州市建成区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物流配送车辆等领域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物流集散地和公交车辆集中停放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2019年年底,建成省内国家级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原文如下: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豫交文133

为认真贯彻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交文〔2018〕399号)文件要求,指导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打好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力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目标,以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扬尘治理提效、柴油货车治理、秋冬污染防治、生态扩容提速5个专项战役为抓手,坚持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统筹兼顾、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定不移打好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

1.提升水路货运能力。

加快航运基础设施和集疏港通道建设。加快淮河干线及其重要支流沙颍河等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建设沙河漯河至平顶山段、唐河社旗至省界段、淮河淮滨段航运工程和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统筹优化内河港口系统布局,提升航运基础设施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周口、信阳、漯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等内河重要港口建设,2019年8月底前建成周口中心港及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制定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周口中心港区集疏运港公路专用通道。优化水路运输组织。建立航道水位保障、水上应急保障等机制,优化港口岸线规划,整治私搭乱建码头。

责任单位:厅航务局、规划处、建管处、公路局、运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2.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和园区。加快全省主要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集疏运道路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完善省内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与铁路站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鼓励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建材、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以及交易集散基地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2019年年底前,完成12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5%,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3000万吨,省内航道水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750万吨。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规划处、运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3.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2019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更新的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5%。其中,郑州市建成区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物流配送车辆等领域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物流集散地和公交车辆集中停放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2019年年底,建成省内国家级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清洁化。依法淘汰老旧船舶,推广应用标准化、清洁化船型。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鼓励老旧码头进行岸电设施改造,严格新建码头岸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运管局、高管中心、航务局、邮政安全发展中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4.科学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各地确定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明确国家第三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线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根据全省现有路网结构和实际通行量,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省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路线设计,制定全省重型车辆通行引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实施高速公路分时段、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主通道通行、远离城市通过。

责任单位:厅科技处、规划处、执法局、财审处、公路局、高管中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5.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定期组织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要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科技处、公路局、高管中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二)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1.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DB 41/T 1582-2018),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百分之百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喷淋,渣土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封闭)、开复工验收、“三员”(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长度200米以上的国省干线公路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禁止层层加码、随意新增扬尘防治要求,强化对施工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达到扬尘防治标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处罚,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评价处理。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公路局、航务局、高管中心、质监站,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2.开展公路路面扬尘专项整治。全面实行公路扬尘防治分段责任制,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清单、台帐,明确各路段长名单、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设立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和考核机制。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定期组织开展“全路大扫除”活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能力的通知》(豫交文〔2018〕487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能力的通知》(豫交文〔2018〕482号)要求,配足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清扫设备和人员、科学安排洒水冲洗,确保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及效果。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快制定河南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路面清扫保洁的地方性标准。加快新增高速公路扬尘污染防治设备机械定额的补充与修订工作。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高管中心、定额站,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3.着重治理公路路域环境。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治理,两侧用地范围内力求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道绿),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加强公路巡查检查,建立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突出问题清单、台帐,找准症结,认真解决,逐项销号。加快公路绿化、平交路口硬化、路居物理隔离等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垃圾清理清运,增派人工捡拾力量,强化中央隔离带、边坡边沟、收费站和服务区及其周边的环境治理,持续做好餐饮油烟直排治理,增设垃圾收集装置,增派清运车辆,常态化保持无垃圾堆积。

责任单位:厅公路局、执法局、高管中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4.严控公路运输扬尘。利用公路超限检测站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物料抛洒和带泥上路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开展公路超限检测站站内及周边扬尘治理,清理站内及站前公路路面积尘积土,加快推进站区路面及卸货场硬化,站内货物及时采取加盖防尘网等措施全部覆盖到位,有条件的要对驶出站区货运车辆进行冲洗。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公路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三)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1.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配合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在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等场所和重点用车单位开展入户检查。加大“黑烟车”查处力度,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

强化维修单位监管。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2019年年底前,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强化维修单位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制度,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运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管理,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含农田作业机械)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环保手续,否则不予租赁和使用。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执法局、公路局、高管中心、航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四)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战役

1.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的通知》(豫交文〔2018〕440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应对重污染天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有效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应力保障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等。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夯实应急减排清单,科学制定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厅科技处、运管处、建管处、公路局、高管中心、运管局、航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2.强化大宗物料运输应急减排。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督促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当地应急管控清单,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车辆除外)。督促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20年4月30日。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运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3.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加强运输等源头管控,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运管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五)打好生态扩容提速战役

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助力“森林河南”建设,按照道路两侧各100米以上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的标准,着力推进“三纵五横”(“三纵”即:南水北调沿线、京港澳高速、大广高速;“五横”即:黄河、淮河、连霍高速、沪陕高速、宁洛高速)等主要廊道绿化,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

责任单位:厅建管处、规划处、公路局、高管中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分解责任,将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每月1日将相关任务落实、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报送厅污染防治攻坚办(hnlsjt@163.com)。

(二)强化日常监督。厅污染防治攻坚办建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监控系统,加强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化监督力度。建立完善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考评长效机制,对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月考评、季总结评比工作,把工作做在平时。并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将污染防治成效与项目审批、资金切块挂钩,对长期落后的市县,实施项目限批、调减补助资金等。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紧扣“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这一主题,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推进宣传活动进单位、进企业、进场站,让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客货运车主和司机更加了解环保知识,牢固树立绿色交通理念,提高环保工作能力,也要积极推动宣传内容进乡村、入社区,让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路域环境治理,助推形成文明出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