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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提速,加快自动驾驶立法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9-01-23 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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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提速,加快自动驾驶立法 1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谈到

        1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谈到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习近平指出:要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就目前汽车业界和社会公认的看法是,自动驾驶汽车和相关智能基础设施将极大地提高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有望大量减少汽车事故造成的死亡和严重伤害,相应地可为经济增长提供巨大的潜力。但尽管自动驾驶的安全性理论上远远高于人工驾驶,但再怎么智能的所谓自动驾驶汽车也还是个机器或交通工具,由此造成的事故仍然不可避免。
        自动驾驶所涉及的技术虽然复杂,但按照SAE所划定的从最低L1级的驾驶辅助到部分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一直到最高L5级的完全自动驾驶,其相应定义和发展路径是明确的。就目前而言,横在自动驾驶发展道路上最大的阻挡恐怕就是其法律障碍了。
        就此,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等均在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上提过相关的提案。李彦宏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李书福则指出,95%的交通事故和人的错误驾驶行为有关,自动驾驶可以从根本上纠正这一错误。因此他也认为,自动驾驶对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提前判定可能发生的问题,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实际上,自动驾驶方面的立法已经成为新的国际关注点,美国、欧盟和日本已经纷纷制定和计划相关法案的推出。
        比如,2016年9月,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首次公布了《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2017年9月,美国交通部发布了《自动驾驶系统2.0:安全愿景》。在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国会参众两院正在积极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相关立法。在州政府层面,内华达州早在2011年就率先确认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性,目前美国已有21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先后通过了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立法。
        在欧盟的积极推动下,2016年4月,《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
        在德国,2017年6月,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满足六个要求下可上路行驶;同时,德国还公布了全球第一个针对自动驾驶的道德准则。
        在英国,自2015年1月起,开始允许自动驾驶汽车正式上路测试。
        在瑞典,议会也立法允许自动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早在2015年10月,日本政府就酝酿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启动立法。2016年上半年,日本政府决定联手车企在地图、通讯、人类工程学及其他领域展开合作,以实现到2020年在公共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2016年5月,日本已经制定了自动驾驶普及路线图,表明自动驾驶汽车(有驾车人监管)将在2020年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

         我国由于有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制约,下层法律无法通过对(无人)自动驾驶汽车形式的认定。但政府各个层级、相关机构对自动驾驶法律法规进行过大范围、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和研究。参与过相关讨论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法规标准研究室专家黄金晶在2018年8月于北京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上就表示,虽然相关立法还在审慎研究之中,但是当前对自动驾驶的试验、测试已经在各地方政府安排下在特定的交通环境中陆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