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新能源政策汇总 36条政策推动新能源车发展
2018年11月新能源政策汇总 36条政策推动新能源车发展 电车资源讯: 2018年11月即将过去,临近年末,政
电车资源讯:
2018年11月即将过去,临近年末,政策的推出也愈发频繁,11月国家及各地颁布了的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多达36个,其中国家层面有4个,地方层面有32个。在此电车资源对11月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国家层面:
1.六部委: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 严禁新增产能
电车资源获悉,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通知》明确要开展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二是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工信部发布车智能网联汽车5905-5925MHz频段暂行管理规定
电车资源获悉,工信部发布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暂行)》, 规定规划5905-5925MHz频段作为基于LTE-V2X技术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的工作频段,执行过程中相关意见和建议,需及时反馈给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
3.财政部:开展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
电车资源获悉,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要求:一、对于2015年度、2016年销售上牌、此前未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车辆,分别按照对应年度政策上报补贴清算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车辆要被监控,并上传运行数据。二、公户车辆需在2018年10月31日前,累计行驶里程需达到2万公里。其中,对2015年度关联方及经销商处闲置、终端用户处闲置的车辆,应对车辆交付终端用户及运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经驻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一并上报。三、经省级新能源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相关部门。
4.四部委联合发布行动计划 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电车资源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计划表示,将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供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地方层面:
1.广东公布首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 45家企业在列
电车资源获悉,广东发布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名单》,公布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第一批名单共有45家企业在列,其中包括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1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8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7家、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5家、相关研究机构及行业组织12家。
2.山东:对进入推荐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2-50万元
电车资源了解到,山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到,对山东省纳入国家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给予每辆2-50万元推广应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公务用车、公交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选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新布局建设一批充电桩、加氢站,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10万个、加氢站10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给予资金奖励。
3.福建:到2020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万
电车资源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将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8年,将全省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万辆。
4.云南: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电车资源获悉,云南发布了《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通知》,通知提到,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
5.陕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每2000辆车至少配建1座快充站
电车资源获悉,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办法指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此外, 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电站。
6.海南: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电车资源了解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提到,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通过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等形式,推动行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分时租赁网点应优先布局于机场、高铁、码头、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实现全岛网络覆盖,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服务。
7.河南:四项行动加强网约车出租车私人小客车安全管理
电车资源了解到,河南省发布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指明,将通过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合规化核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投诉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
8.河南发布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三年计划 到2020年产能达30万
电车资源了解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力争新引进整车企业若干家,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带动整车产能突破250万辆,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充电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区启动运行,建成郑州5000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和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产业集群。
9.天津发布三年计划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电车资源获悉,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到,到2020年,天津新能源产业工业总产值将达110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电池优势领域工业总产值达820亿元。其中重点发展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此外还将完善充电设施、建立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和大数据服务平台。
10.天津发布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电车资源获悉,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标准,其中I型试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11.再添一城 重庆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证
电车资源获悉,重庆发布了《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到,将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取消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12.广州市交委于11月开展新能源物流车摸查工作
电车资源了解到,广州发布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能源物流车摸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新能源物流车的推广应用,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广州市交委拟于近期开展广州市新能源物流车摸查,摸查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摸查对象为2018年10月31日前办理行驶证的广州市籍新能源货(物流)车。
13.广州:2020年累计新增充电服务能力65万千瓦 新建充电站685个
电车资源获悉,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明确提出了明确落实新建项目规划建设要求、着力推进专用领域充电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公用充电网络、加快推进居住地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升级打造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建立充电设施安全运营管理体系及加快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建设等7个方面的19项主要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2018年,新增充电服务能力约33万千瓦,充电站点325个,换电站10座,重点完成全市公交电动化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新增充电服务能力约16万千瓦,充电站点180个;
2020年,全市新增充电服务能力约16万千瓦,充电站点180个,形成“互联网+充电设施”的智能管理和服务体系。
14.广州发布共享汽车指导意见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电车资源获悉,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鼓励探索在有条件区域通过优惠停车费等措施,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在特定区域依法划设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停放和充电。
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贯彻落实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交通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标,至2020年,建设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3万个。
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换电设施,并与客车分时租赁平台经营者合作,提高充电桩使用率,支持利用客车分时租赁公务出行。
15.广州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征求意见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电车资源获悉,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到,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6.深圳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及相关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理
电车资源了解到,11月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及相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告》。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深圳交通政务服务水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全力打造“申请不跑腿,审批不用人,监管一网通”交通运输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首批涉及普通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证配发等12项业务,于2018年11月8日起全面切换至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办理,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17.深圳发布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11月12日起实施
电车资源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提到,充电设施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应自行或委托土建、配电等专业技术机构对其进行现场技术确认工作,重点确认充电设施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消防安全等指标,以及检测和调试与整车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此外,投入运营的充电设施,可按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提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18.东莞加快物流领域车辆纯电动化 新增物流车全部使用新能源
电车资源获悉,日前,广东东莞市发改委印发了《东莞市物流快递领域车辆纯电动化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促进东莞市物流车、快递车、邮政车等物流快递领域车辆加快实现纯电动化,重点支持纯电动车辆在物流快递领域的加快推广。
《方案》提到,2018年起,东莞市全市新增和更新的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约9000辆规模的纯电动物流快递车辆示范项目,以整车租赁、分时租赁、以租代购等多种模式,重点在物流快递末端配送环节以及烟草、快消品、农产品、公路巡查管护、电信基础设施维保等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货物运输车辆,示范项目将纳入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优先保障范围。
19.东莞发布新能源汽车地补征求意见稿 按国补1:0.5执行
电车资源获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东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辖区内推广应用或购置并依法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辖区内投资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的本市法人机构。
补贴标准为:2017-2020 年期间在我市初次注册登记,符合要求的各类新能源汽车,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 50%确定地方购车补贴标准。各级财政(含国家、省、市)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获得各级财政购车补贴资金总额加消费者支付资金总额的 60%,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政策执行。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贴情况,按照省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按额定输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对 2016-2018 年期间建成并具备且符合验收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统筹省市资金按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 600 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 300 元/千瓦;2019-2020 年,补贴标准退坡 20%。
20.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出台 加氢站补贴100万元/站
电车资源从中山市发改委获悉,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保障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同时,有助于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
充电基础设施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
其中,2018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予以补贴;
2019-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予以补贴。
加氢站的补贴标准:100万元/站。
21.成都市2019年入城证12月10日开始竞价
11月28日下午,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相关通告,成都市2019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本次取得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的有效期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2.西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50万辆以上
电车资源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规划提到,西安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60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50万辆以上。此外,的全覆盖;加强与省内新能源整车配套协作,巩固并培育形成全国竞争优势明显新能源核心部件产业集群。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着力引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充电桩等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打造并强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
23.西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值达300亿元
电车资源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汽车产业链发展推进方案(2018—2025年)》,方案明确指出,将快新能源汽车、传统汽车关键技术、生产体系建设,提升产品研发体系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电池等关键零部件规模化生产,补齐传统汽车在汽车发动机、高效传动系统、汽车制动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照明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上的技术短板。力争到2021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完成产值100亿元;到2025年,完成产值300亿元。
24.大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2025年全部网约车采用新能源车
电车资源了解到,日前,大连市政府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为加快推进大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贯彻“推动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发展,以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导,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力度,抢占技术制高点,以‘互联网+’平台经济为切入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逐步打造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创新体系”的总体思路。
《意见》提到,要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公交系统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前,市内四区公交运营线路全部淘汰传统燃油汽车;其余各地到2020年本地公交线路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10%,且自2020年起,新购进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扩大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含分时租赁)、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2020年起,市内四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全市新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且在2025年前,实现全市网约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起,除市内四区外,其余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
25.昆明出台新能源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公交车最高0.62元/度 非公交车最高0.72元/度
电车资源获悉,昆明发布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标准为公交车辆(含出租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7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
26.合肥发布2018年地补标准 个人买新能源车补贴2000元电费
电车资源获悉,合肥发布了《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细则规定的财政补助分五个方面:
购车补助: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且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
团购补助: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团购补助车辆仅限单位或个人自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财政拨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车辆不予补助。
交强险补助: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转让、过户外地的车辆不予补助,个人用户当年不重复享受。
电费补助: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转让、过户外地的车辆不予补助,个人用户当年不重复享受。
电池回收奖励:对整车、电池生产企业等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并回收利用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
27.济南:2020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3000辆
电车资源了解到,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济南市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到,将推动交通绿色发展,改善交通用能结构,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提高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到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3000辆。
28.运城发布秋冬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电车资源获悉,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运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到,将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物流配送新能源车辆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8年12月底前,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公交车60辆、更新新能源出租车200辆。电动公交保有总量1168辆,比例达到69%。
29.运城:2020年9月底前市区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
电车资源获悉,运城发布了《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2020年9月底前,中心城区建成区出租汽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市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80%。
30.郑州实施单双号限行 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不受限
电车资源获悉,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表示,郑州市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在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实施限行,其中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31.焦作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计划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电车资源了解到,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到,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完善动力电池产业链,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跨越提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加快发展便捷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和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32.银川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出台 最高0.45元/千瓦时
电车资源获悉,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充换电服务费及电费两项费用:
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电电度计算收取)最高0.45元/千瓦时,下浮幅度不限。
来源:电车资源 黄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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