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能源汽车

工信部责令生产企业排查安全隐患 新能源汽车防患于未然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10-23 08:11:38
热度:

工信部责令生产企业排查安全隐患 新能源汽车防患于未然 电车资源讯: 自进入市场以来,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的安全问题

电车资源讯:

自进入市场以来,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的安全问题就一直如影随形,成为其推广道路上的一道阴影。近期,对事故频发的新能源汽车,工信部也号令频出:9月4日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客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最近,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都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企业需进行全面自查

“排查通知文件下发的背景,是最近新能源汽车事故频发,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企业排查是从维护产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紧急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子基金合伙人兼总裁方建华对记者说。

从两个通知内容来看,要求进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明确,重点涉及易出隐患的多个领域。例如,都指出了要重点对IP防护失效、车辆泡水、车辆碰撞、线束连接松动、频繁充放电或长期搁置的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生产企业,还特别提出要对工作行驶环境恶劣的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于高强度使用车辆,两个通知都明确表示应按照行驶里程设定自查比例。对于新能源客车来说,行驶8万公里以下的自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8万~20万公里的自查比例不低于20%,行驶20万~30万公里的不低于30%,30万公里以上和装用使用中出现较多故障动力电池(如沃特玛电池)的应全检,全检结合以往情况,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开箱检查。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应按照行驶里程设定自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自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10万~20万公里的自查比例不低于20%,行驶20万~30万公里的不低于30%,30万公里以上和装用使用中出现故障较多动力电池(如沃特玛电池)的应全检。

不仅如此,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来说,其监控平台还要做到对出现故障/报警的实车以及信息交换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检查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否及时反馈车辆安全信息,并对发现的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能够做到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

莫“走过场” 要发现并解决问题

“一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正在进行相关排查。”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记者表示,工信部下发的通知对生产企业来说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可以确保企业规范地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一些特殊的电池、特殊的运行环境进行监控管理,同时还可以对车辆与环境的匹配进行检测。通过车辆的回溯检查,对车辆的安全性、与环境的匹配状态、充电状态等都可以进行一系列分析。“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首先应该从生产端进行管理,不仅要做到车辆不着火,而且要做到性能更优。”他说。

方建华表示,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将对过去在安全方面有疏忽的企业起到监督的作用。从约束到自律,不断提高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重视,才能确保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每年都会在安全方面做很多工作,政府重视车辆安全,想要有所发展的企业肯定会更重视。”记者就排查问题采访了某新能源客车企业相关人士,他表示,除了做好安全检查外,安全装置还有待进一步发展。比如对于自燃现象,车辆还可以安装自动喷淋装置,但目前这一技术还不是非常成熟,而且产品自重和体积也较大,不利于整车布置,所以目前新能源客车上安装的还较少。

对于整车企业正在进行的排查工作,方建华表示,建议企业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查,不能走过场;其次,根据自己的产品和配套的实际状况制定更详细的排查方案,抽查力度应大于政府部门的要求,对于重点产品甚至要做到全查;最后,通过这次全面排查,发现一些问题,整改一些问题,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在后续产品开发、供应链配套和生产制造过程中提升品质确保安全。

保障安全需多管齐下

对于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仅需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而且在整车使用、售后及零部件等环节也应建立一定的管理制度。

方建华认为,排查是临时性的措施,要从根本解决安全问题,首先应从国家层面上改变重准入、轻监督的一贯做法,有关部门要把抽查和监督变成常态化。另外,企业通过这次抽查,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把产品安全放在最优先的位置。

在崔东树看来,整车企业作为生产主体承担着产品质量的责任,但是,在使用端也应建立一定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

在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核心零部件的安全,还需要零部件企业一同参与排查,特别是动力电池企业。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近期表示,仅从车辆本身的原因来看,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动力电池等的安全认识仍需不断深化,前期小部分产品的验证还不够充分。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不仅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专项排查,还要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健全充电设施的安全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的技术和操作规范;此外,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保险、消防救援、年检、产品召回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