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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低速电动车:转正是场灾难 坚决取缔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06-17 0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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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低速电动车:转正是场灾难 坚决取缔在北京飞广州的飞机上,看到6月15日某报纸刊载了一条新闻,一位80岁的梁姓老人驾驶着老年代步车被一辆小客车撞伤,老人被撞成8级伤残。按理说责任全

在北京飞广州的飞机上,看到6月15日某报纸刊载了一条新闻,一位80岁的梁姓老人驾驶着老年代步车被一辆小客车撞伤,老人被撞成8级伤残。按理说责任全是小客车司机的,可是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老人所驾的代步车为机动车,老人属于无证驾驶,承担三成责任。

  此一案例,对于那些极力鼓吹让低速电动车转正、允许上牌上路者,无疑是当头一棒。

  老人代步车属于机动车

  梁姓老人驾驶的老人代步车,实际上是一辆不能上牌不能上路的低速电动车。眼下,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天天穿梭着各种名目的低速电动车。有老人代步车、旅游观光车、摩的,还有快递小哥的物流车。有三轮的有四轮的,有的是自用,有的是运输货物,有的是营业拉客。

  自用的老年代步车,开车人并不一定都是老年人,也有许多年轻人。前几天我就看到一个小伙子开着老年代步车,胆大的开到长安街上。

  海淀区法院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审理认为梁姓老人驾驶的老年代步车为电动三轮车,已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摩托车”的规定,属于机动车。而梁姓老人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其实,这辆老人代步车也没有摩托车牌照,梁姓老人属于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机动车,这罪名就更大了。

  老年观光车不能上牌照,不能上路,也不能上保险。那位撞了梁姓老人的小客车司机,上了交强险。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小客车司机承担70%,梁姓老人承担30%。如果梁姓老人驾驶的老年代步车把别人撞成伤残,恐怕老人要百分之百承担赔偿费用了。

  老年代步车的经销商忽悠说,这种车不用上牌照、不需要驾照,可以随便上路,欺骗了很多人。《西安晚报》曾经登过一条消息,西安市阎良区一位老人花了3万多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一上路就被交警抓住了,告诉他这种车不能上路,老人无奈把车退掉了。

  在我居住的小区,前些天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驾驶着一辆老年代步车,颤颤巍巍的在小区狭窄拥挤的道路上穿行,真替她捏把汗,多危险啊!不管是撞了别人还是与别的车相撞,都是一桩悲剧。如果我是老人的子女,绝不允许她开这种车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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